极恶真相

2022-10-10T00:00:00Z | 23分钟阅读 | 更新于 2022-10-10T00:00:00Z

极恶真相

多年前,我还在刑侦队时,曾碰到了一件让我永生难忘的离奇案件。

这案子直接突破我的下限,三观尽毁,无比可悲。

但我觉得可悲,并不仅仅是因为强 X,分尸这些重口内容。

1

这个案件的被害人,是村里一个留守儿童,名叫罗香兰,年仅十岁。

她学习优异,活泼开朗,人缘极好,无论老师还是同学都十分喜欢她。

犯罪嫌疑人,则是同村五十二岁的养猪老农,叫张振通。

他肥头大耳,满脸横肉,二十多年前结过婚,但生了个智力有问题的傻儿子后,老婆一溜烟就跑了。

这么多年来,他都跟儿子同住在猪棚旁边的二层楼房里。

平日里张振通还算和善,尤其是到镇里去采购物资的时候,他总会多买一些糖果,分给来往的小朋友们。

有人问起缘故,他解释说自己孩子从小就傻,看到健康的小娃儿,就忍不住对他们好。

但其实,并不是。

他只是在为自己的犯罪作准备而已,在多次露面分发糖果之后,孩子们对他渐渐放下了防备。

于是,罗香兰的悲剧就发生了。

那天放学后,她失踪了。

家人遍寻不见,到了晚上才报警,派出所民警立刻介入,从监控入手排查罗香兰的下落。

学校是有监控的,能清晰地看到罗香兰如往常般下课,回家。

从镇子回村的路上也有监控,但到村口位置就没有了。

所以只能从监控中确定,罗香兰确实回村了。

可以排除人贩子的可能性,因为没有拍到任何可疑的人或车辆出入该村。

第二天,刑侦队介入,队长老徐带着我们,帮忙搜村寻找罗香兰的下落。

其中有同事查到张振通的猪棚去,猪棚位于村郊半山腰的地方,周围略偏僻。

随后,一个警员在猪圈角落,发现了疑似人体组织的细块。

队长老徐知道后,立刻让我们全都赶了过去。

我们控制住了张振通,然后对整个猪棚进行地毯式搜索。

事情是往最差的方向发展了,我们找到了好几块疑似人体组织的碎块。

很快法医也来了,当即确认我们搜索到的,就是人皮人肉。

至于是谁的,必须得回去鉴定过后才能得知。

但法医也表示,这里人体组织的数量太少了,骨头也没看到,根本不够拼成一个完整的人。

哪怕失踪的罗香兰只有十岁,也远远不够。

老徐气得昏了头,直接让人把所有的猪都宰了,把胃给掏出来。

现宰,立刻找人来宰,不能让这些畜生再继续消化了。

进屋里去,逮着张振通立刻啪啪啪就是几个大耳刮子。

这肯定是不对的,但我们没有任何人上去劝。

张振通不敢反抗,显得很心虚。

在知道我们在猪圈里找到什么之后,他更是直接败下阵来。

他招供了。

2

张振通表示,前一天傍晚,他买完东西回到村里时,正好碰到放学后的罗香兰。

因为罗香兰吃过几次他买的糖果,对他印象不错,所以很友善地跟他打了招呼。

可是张振通见四下无人,却心生歹念。

他骗罗香兰说自己养猪的地方买了几只兔子,白白嫩嫩的,特别可爱,问她想不想去看。

罗香兰非常感兴趣,就答应了。

但来到猪棚之后,罗香兰不仅没有看到兔子,反而被他直接带进屋子里。

她被张振通按住强暴,然后被残忍地杀害了。

才十岁的她,面对肥头大耳的张振通,根本没有任何反抗能力。

随后,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张振通用杀猪刀把罗香兰分成了很多块。

然后用大锅煮了好几个小时。

最后,他才把「她」扔进猪棚里,让那十几只大肥猪,把「她」吃了。

这事弄了一整个通宵,他也累,所以才没能检查到位,才余下了部分人体组织的碎片。

而罗香兰的衣服、书包等东西,也全都扔进炉子里,彻底烧毁。

他以为万无一失了。

可是没想到,第二天我们就杀上门,并直接找到了那些残留的人体组织……

听完后,老徐又狠狠地揍了他一顿。

张振通咬着牙,被打也一声不吭,像极了一条汉子。

但当我们要带走他的时候,他却跪了下来,求我们:

「我儿子,他在楼上,他,生活无法自理,能不能,帮忙送他去他大爷家?」

老徐啐了他一口,狠狠骂道:

「你妈的!你的孩子就是孩子!别人的女儿就不是女儿了?你这沙比玩意……」

说着话的同时,老徐又想上去揍他,我连忙上去拉住。

虽然说小地方没查得那么严,但要是把嫌疑犯打出事,自己也会搭进去,不值得。

张振通也趁机不断磕头,磕得砰砰作响,同事们拉都拉不起来。

后来才有个脾气好的同事跟他说,会安排人照顾他儿子,他才终于愿意起来了。

他对自己儿子,与对别人女儿,所展现出来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实在太割裂了。

真是可怕。

押回去之后,张振通被关进了看守所。

只等法医把鉴定结果发回给我们,就可以把他移送检察机关了。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会是死刑。

3

那两天,整个刑侦队里气氛都很压抑。

除了都在为小女孩惋惜之外,我们还要安抚她的家属。

罗香兰的父母在她失踪当晚就已经赶回来了,不吃不喝、不休不眠地寻找女儿。

但最后,却只能得到最差的结果。

他们表现出来的呼天抢地,撕心裂肺,我们都能理解。

老徐甚至决定不告知家属罗香兰的遇害细节,比如强暴,分尸,烹煮,投喂等等。

就只说遇害,嫌疑人已归案,遗体暂且下落不明。

可是村镇之间哪有不透风的墙,在我们抓捕张振通当天,就有人把消息传出去了。

我们只能尽快推进案件审理,尽快让凶手伏法。

以命偿命,或许并不足以让遇害家属泄愤。

但至少能让别人知道,法律一定不会放过坏人。

为此,老徐不断催促法医那边给鉴定结果。

只要出结果,加上张振通供述的证词,以及手上的证据——

我们在猪圈、猪的胃里找到了足够的尸体残骸。

我们在他家里也找到了处理尸体的工具。

就足够给张振通定罪了。

案件十分清晰。

所以我们都没料到,事情居然还会有转折。

负责鉴定的法医,钟医生,亲自把鉴定材料交到了老徐手上。

而老徐只看了一眼,就发出鬼叫声:

「什么鬼啊?」

我一听,觉得不对劲,马上跑了过去。

才刚走进老徐的办公室,就看见他抬着头,非常惊讶地反问钟医生:「这,她,她不是罗香兰?」

钟医生点了点头,说:「尸体碎块污染得太严重了,尸检结果没那么快出来,但你又一直催……所以,我们获取了罗香兰的体检报告,通过初步的血型对比确定下来,这个死者,她确实不是罗香兰。」

老徐都懵了。

所以,我们发现的遗体,居然不是罗香兰!

那么,她是谁?

张振通主动供述的犯罪经过,又是怎么回事?

4

拿着报告,老徐闯进了看守所,把张振通给提了出来。

提到了讯问室。

不怎么符合程序,所以我是时刻跟在他身旁,怕他冲动。

老徐先是心平气和地问他:「你在证词里面说,你是在村里路上碰到罗香兰,然后再把她骗回家的?」

张振通点头称是。

「你知道她是罗香兰?都是同村的,你认得她不?」

张振通又连忙说认得认得。

老徐彻底爆发了,他狠狠地把拳头敲在桌子上,大吼:「去你妈的!胡说八道!你杀的根本就不是罗香兰!」

张振通瞪大双眼,表情呆滞。

仿佛连他自己都觉得惊讶:

「她,她就是罗香兰啊!她就是啊!」

眼看老徐又要动粗,我连忙插嘴问道:「张振通!你是不是没看清她的容貌??」

张振通皱起眉头,表情更加迷茫了。

虽然他没有直接回应,但我应该猜中了。

这就非常奇怪,他所描述的分尸、烹煮、投喂那些情节,都能与现场痕迹对得上号。

所以,有问题的,应该是诱拐强暴杀人这一段了?

因为如果他真做过这些事,那怎么可能不知道对方是不是罗香兰?

这让真相承载了太多可能性,而我更关心的是——

被害人如果不是罗香兰,那她到底是谁?

我继续追问:「你不是焚烧了她的衣服、书包吗?你没有检查过她的姓名?」

张振通轻轻摇了摇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而老徐还在继续吼着问他:「快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人真是你杀的吗?还是你只负责处理尸体?快说!」

张振通被吓得声音都颤抖了,不断说:「是我杀的,是我杀的,我就是记错了,太紧张了,我记错她是不是罗香兰,人就是我杀的……」

事到如今,他终于也接受了,那个人确实并不是罗香兰。

「我,我真的以为她是罗香兰,我不认得所有女孩儿,可是,可我真的以为她是……」

老徐差点又想动手去打他了,我把他拉住,继续问张振通:

「那你回忆一下她的着装!穿的是什么上衣,什么裤子?」

张振通顿了顿,才一边回忆,一边说:「上衣,上衣是短袖,粉色的……裤子,裤子是牛仔裤,蓝色那种……」

我连忙记录下来。

我觉得,张振通没有撒谎,他是真的不知道自己处理的女孩是谁。

之所以用「处理」两个字,是因为,根据这次的审问,我怀疑他根本就没有强暴杀害那个女孩。

但他一定参与了毁尸灭迹这件事。

这并不矛盾。

问题是,他会帮谁去做那样的事?

答案,呼之欲出。

我把老徐从审问室拉出来,他还怪我碍手碍脚。

而当他冷静下来后,他也立刻猜到了上面这个问题的答案:

「他的儿子?」

这正是我所怀疑的。

智障儿童不好控制,也许也会有暴力倾向。

「是啊,会不会小孩不愿跟他玩,他就失手把人家给打死了?然后他爹,就帮他擦屁股?」

「什么小孩不愿意跟他玩?妈的,他那智障儿子都二十多岁了啊!」

「啊?」我才知道,原来并不是智障儿童。

而是一个可怕的,智障青年。

就是他打你,你只能跑。

因为他打死你,他还不用判死刑。

5

回到刑侦队里,老徐马上布置了几个任务:

第一,把张振通的儿子张兴义抓回来。

第二,马上查一查有谁家还走丢了孩子,着装为粉色上衣,蓝色牛仔裤。

第三,分出人手来继续找罗香兰的踪迹。

其中,只有第一项,能轻而易举地完成。

但是,张兴义这个人,他就是一个彻头彻脑的傻子,说话都不利索。

我们跟他待了好一阵子,什么手段都使上了,愣是什么都问不出来。

他就只会呵呵傻笑,嘴里说着乱七八糟的胡话:

「哒哒哒,咻咻咻。」

「不是我,不是我,不是我。」

「走,走,揪揪,揪揪……」

……

分析了半天,也分析不出他想表达什么。

很气人。

于是,我们只能继续找张振通。

但这次不一样,我们一开局,就直接放了大招。

「你儿子已经到案,现在还在刑侦队,也供述了不少事情。现在该你说了,但凡说得跟他有一点不同,不仅你要完,他也得玩完。」

张振通瞬间就慌了。

他开始口不择言地求我们放过他儿子,说着说着眼眶都红了。

就算生出来的是个傻子,但眼前这个人,却仍然爱他。

因为,他是个父亲。

诉说完情绪之后,他再一次招供了。

在他此前所供述的证词里面,后半段都是事实——

也就是他如何分尸,烹饪,投喂这些。

但是前半段,他诱拐女孩,强暴,杀害等等。

都是假的。

因为他想替儿子,把罪责全都扛下来。

但其实,张振通知道得也不多。

因为案发当日,他回到家的时候,儿子张兴义跟那具尸体,已经在家中的大厅里了。

十岁小女孩的尸体,脸被砸坏了,认不出容貌。

当时张振通就彻底懵了。

他打骂儿子,质问他到底发生什么事,但智障儿子什么都回答不出来。

张振通去检查尸体,才发现一个更恶劣的情况:

小女孩的下体血肉模糊。

他猜测,她应该是被侵犯过。

他知道,倘若这件事传出去了,儿子能不能进精神病院都是个大问题。

以这里彪悍的民风,他很有可能会被人活活打死。

毕竟强暴并杀死孩童,这个罪孽,几乎人人得而诛之。

所以,他脑子一热,就想着把女孩处理了,把这件事瞒下来。

当时张兴义还不愿意,还拦着他哇哇大叫,还扯着他往门外指,仿佛还想要出去。

张振通只能把他一顿毒打,锁到了二楼上。

然后,他开始动手,把女孩像只畜生那样屠宰了。

一开始他只是想瞒,但第二天被抓之后,他知道,最好的方式是他自己承认罪行。

因为他毁尸灭迹的事已经暴露了,但儿子还不一定会暴露。

所以他想着自己扛下来,让儿子撇清关系。

6

「真是烦死了,他要是当时就报警,事情哪有这么复杂啊!」

出了讯问室,老徐气得直骂。

确实如此,如果当时我们就介入,案子根本就没有那么复杂。

而且,我们还面临一个很大的问题:

张兴义,他什么有用的情报都提供不了。

我们可以把他当成凶手来办案,但这毫无意义,我们还是必须查出真相。

哪怕查到最后又回到张兴义就是凶手这个原点,也得查下去,因为太多疑点挡在我们面前了。

比如,这个小女孩到底是谁?

罗香兰又哪里去了?

这两个最重要的问题,总要先解决掉其中一个才行。

所幸的是,同事在监控中找到了一些细节。

是关于罗香兰的。

先前提到过,公路监控设备,最多只能拍到村口位置,而村道上根本就没安装监控。

但就是这个村口位置,我们的警员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

村口进去,有两个方向的村道,分别是西北跟东北。

罗香兰的家,是在东北位置,但从监控中看到的,她却是走向了西北方向。

即是说,她并不是一开始就想着回家的。

那么,她是想去哪里?

老徐让我们去学校找认识罗香兰的每一个人,一定要弄清楚她案发当天下午,是不是约了谁要去哪里。

而他则带人去村里,一家一家问,看看谁家有没有丢失孩子。

很奇怪的是,我们都一无所获。

罗香兰的同学虽然多,但没人知道她下了课之后是不是还要去做些什么。

老徐那边也是,村里每家每户都去过了,但也没有谁家丢了孩子。

或许死者并不是村里人?

老徐当然也想到了这点,他早就查过整个县区的报案记录了,没有报告丢失孩子的。

我突然想到一点。

有一个群体,就算走丢了,也不会有人报警的。

当然,我得去做个确认。

7

当天夜里,我独自一人来到了城镇边缘的地方。

在一片空地上,找到了一个营地。

营地极其简单,就是一顶又一顶的帐篷。

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这样的群体,但在多年以前确实是存在的:

流浪的乞讨团队。

他们不违法犯罪,也不打扰到居民,所以才会在城镇边缘的空地里扎营。

他们白天就去镇区或者县区乞讨,包揽人流量多的菜市场、商场等地方。

但如果有人赶他们或者找他们麻烦的话,结营的重要性就能体现出来了。

他们在一个地方最多待三五个月,混成熟脸之后,他们会前往下一个城镇乞讨。

而这种团队,一般来说,无论政府还是公安部门,都不好管。

甚至因为我的不请自来,他们全都从帐篷里走出来了,像是给我示威。

二十几个,都是男的,有老有少,青壮年甚少。

确实,这种乞讨团队,女性的比例其实很少。

我有处理过这种事的经验,所以知道,要直接找到他们的团长。

这个乞丐团的团长姓陈,是个独眼的残疾人。

我直截了当地跟他打听,问他团里最近有没有少人。

鉴于我警方的身份,他只能配合着告诉我:

确实,他们前几天失踪过一个孩子。

「知道她失踪当天的穿着吗?」我又急忙追问。

陈团长叫来另一个人,是个肥头大耳的粗汉子,叫曾国汉。

失踪的孩子就是长期跟他一起乞讨的,叫李静,十一岁。

但问题是,曾国汉并不是她的父亲,一个女孩跟着一个粗汉子,这给我一种相当违和的感觉。

一开始,曾国汉也不愿意跟我多说,还不断强调孩子跑了就跑了,发生什么都跟他们无关,他们马上就会离开这里之类的。

我还是用警方身份施压,并强调坦白就不会再找他麻烦,他才描述出失踪孩子的穿着:

「粉色 T 恤衫,蓝色牛仔裤。」

这与张振通描述的死者穿着,一模一样。

我也警惕地提出了问题:「一个女孩怎么会跟着你这样的粗汉子,你们是什么关系?」

曾国汉一愣,然后回答道:「警官,李静不是女孩,他是个男孩啊!」

这下轮到我懵了。

我还以为终于找对人了,原来还是弄错了?

粉色 T 恤与牛仔裤,都是非常普通的穿着。

大失所望。

但既然是失踪儿童,按道理我也要做登记,只能继续询问。

曾国汉一一做了解释,李静是个之前在路上加入他们的孤儿,没有证件,没有亲人。

因为做他们这行的,突然跑路是非常正常的,所以他也没有上报过李静失踪的信息。

最后,迫于我的威胁,他还给了我一张照片。

他用左手递了过来,是张合照。

上面七八个小朋友,看背景应该是过年时候拍的,他指出,其中一个圆圆脸蛋的,就是李静。

至此,他们也无法提供更多信息了。

我连夜给老徐作了汇报。

当晚,我们就得出了共识,死者身份可以先放一边,当下最关键的是:

寻找罗香兰。

已经过去两天了,虽然机会渺茫,但是老徐仍然坚信……

罗香兰,还是有存活希望的。

8

第二天一大早,老徐就带着我们开始了艰辛的搜索之路。

罗香兰的村子,一直往西北的方向走去,不仅全是荒郊野岭,而且还有桥跟河流。

说实话,情况不乐观。

但老徐不断鼓励我们,说只要没看见遗体,就一定还有希望!

只要有希望,那我们所做的事情,就有巨大的意义。

他说,有那么一种可能性,那就是张兴义袭击那位不知名小朋友时,罗香兰看见了,并及时逃走了。

但因为天黑迷失方向,她跑进丛林等荒郊野岭的地方,完全找不到回家的路。

他说,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我们就是孩子唯一的光了啊。

我们信了。

正因为心中都有信念,所以才会成为警员。

所以我们,无论如何也要找。

我们冒着烈日,寸土推进,终于找到了疑似案发现场的地方——

一座桥底。

在桥底的河边,同事找到了一只鞋子,根据比对发现,它应该是罗香兰失踪当天所穿的鞋子。

现场也找到了疑似凝固后的血液痕迹,但被破坏过,我们只能尽快让法医过来提取。

钟医生马上赶到了现场,勘察鉴定后,得出一个结论:

那确实是人类的血液,且只有一个人的血液。

很有可能,这里是张兴义加害那个不知名孩子的地方,因为旁边沾了血的石头明显是凶器。

在张振通的证词中,那孩子的脸与下身都血肉模糊,很有可能是用石头造成的。

但罗香兰的鞋子出现在这里!

这说明她在这里待过,但却没有在这里受到伤害。

她真的逃跑了。

老徐的假设,是有可能的!

也许她只是跑得太急,跑脱了鞋子,但她幸运地逃开了张兴义。

因为张兴义可能并没有去追他,因为他把遇害的孩子扛回家去了啊。

这看似合理的推论,让搜救队的所有人都振奋了起来。

我们加快了搜索的步伐。

从上午到下午。

从下午,到入夜。

可是谁也没有想过要停止搜索。

老徐倒是有说,让累了的兄弟可以自行休息。

可是兄弟们,好像都不会累的样子。

我们就一直往前推进,哪怕夜晚的野外蛇虫鼠蚁那么多,蚊虫叮咬那么多。

但我们始终没有停下脚步。

我们始终期待,能听到那个无助女孩的声音。

终于,终于啊。

我们在一片小树林中,找到罗香兰了。

她被绑紧吊在了一棵树上,并故意用枝叶掩盖。

若不是我们的照射灯足够明亮,若不是我们故意找遍每一个地方,也许根本就发现不了她。

两天的风吹日晒,她已经不是她了。

老徐跪在树下,呜呜哭了起来。

直到最后,我们所希望的事情还是没有发生。

在那时,恶魔获胜。

我们最终,还是没能救下我们应该救的人。

许多同事都在抹眼泪。

我也是。

9

钟医生带着法医同事,连夜帮我们给罗香兰进行了尸检。

那晚,包括老徐,我们好些兄弟都是在办公室过夜的。

也许睡了,也许没睡。

老徐暴躁极了,我真怕他会跑过去看守所,把张兴义给一枪崩了。

但罗香兰遗体的位置,却让我产生了疑惑。

为什么张兴义要把她的遗体,绑在那么隐秘的地方?

转而却把砸得血肉模糊的另一个遗体带回家?

老徐忿忿地说,他就是个智障,他能有什么逻辑?

然后又在一直唠叨,抱怨智障为什么不能判死刑……

这正是我担心他会掏枪,去对付张兴义的原因。

不知不觉,已经到早上了。

钟医生又亲自过来,我们开了一个小会,但这次他提供的尸检结果,同样出乎我们的意料之外:

第一,罗香兰的死亡时间,就是其放学失踪后的三个小时内,死因是机械性窒息,通俗点说就是勒死了。

第二,凶器是把她挂在树上的绳子,她并没有受到性侵。

第三,绳子打了一种很结实的结,而且根据评估,打这种结的是左撇子。

「张振通父子,是左撇子吗?」

别说是我,老徐都有些懵。

钟医生进一步挑明了他的判断:「如果张振通的供述是事实,那么,张兴义的作案时间对不上。他是傍晚时分把李静搬回家的,此后一直被他父亲锁在二楼,但罗香兰极有可能是入夜之后遇害的。」

也就是说,张兴义,很有可能不是凶手?

至少不是杀害罗香兰的凶手。

另外,钟医生还补充了另一个奇怪的鉴定结果。

那就是关于第一个死者的遗骸组织化验结果,因为猪棚那里取样艰难,猪的胃消化极快,所以这个尸检真的花了许多时间。

钟医生说,有一件事我们弄错了。

第一个死者孩童,是男孩子!

我跟老徐更懵了。

回想起来,我们也未曾在任何人口中听到过那具尸体的性别描述。

我们是被粉色上衣,侵犯等字样给迷惑了,才会下意识认定,遇害者一定是个女孩子。

但这一次,被侵犯的,居然是个男孩啊!

在钟医生的帮助下,我跟老徐终于能确定他的身份了:

李静。

八九不离十,他就是那个失踪的乞讨儿童。

10

跟钟医生沟通完后,我跟老徐再次来到看守所,去找张兴义。

但很可惜的是,无论我们怎么谆谆善诱,张兴义还是一副白痴样。

一会儿「哒哒哒,咻咻咻」的。

一会儿又「打打打,揪揪揪」的。

反正就没有一句正常话。

我突然灵机一动,让人给他拿来了纸笔,让他画画。

张兴义也很配合,拿着画笔就在纸上刷刷刷地画了起来……

在这期间,我们又去找了他爹。

张振通的表述跟之前差不多,并没有可以补充的内容,但他也坦承自己并没能确认那具尸体的性别。

当时他看到的尸体,下体是血肉模糊的,他也是从服装上判断,以为死者是个女孩。

他才会以为自己的孩子,犯下了滔天罪行。

老徐再次跟他确认,他们父子是否是左撇子。

张振通非常明确地表示,他们都不是。

老徐也信了。

因为事到如今,我们已经怀疑杀害罗香兰的凶手并不是张兴义了。

甚至杀害李静的凶手,也很有可能不是。

左撇子吗?

我突然想起来那个乞讨团里的曾国汉,他给我递过来照片的时候……

用的是左手。

而且,他也是用左手食指指出照片上哪个是李静的。

他的惯用手,是左手。

一定不是巧合。

因为李静,正是跟着曾国汉的小乞丐啊。

结束对张振通的问讯之后,我马上跟老徐说了这个疑点。

老徐立刻就跳了起来:

「我马上带人去那个乞丐营地,尽快控制住他们!你再去跟那个智障聊吧,我去抓人就行!」

说完马上就跑了。

我知道他着急,也没多阻拦,只能一个人回到张兴义那边。

而那时候,他也画了好几幅画出来了。

说是画有点勉强,说是涂鸦还差不多。

但我明显在某几张涂鸦上,看到了用纯线条勾勒出来的,恐怖的画面:

其中一个图里,是一个人压在另一个人身上。

还有一个图里,是一个人高高举起的双手,手上居然拿着一颗石头。

我指着涂鸦里面的施暴者,问张兴义:「这个人是不是你?」

张兴义一边摇头一边念念叨叨:「不是我,不是我,打打打,他,打打打……」

他画的并不是自己,而是第三者。

我顿时开窍了:「他在用石头,打这个人,对吧?」

那之前他一直强调的「揪揪揪」又是什么?

我只能继续翻查他的涂鸦,发现后来有一张图里,那个原本拿着石头的人,居然躺在地上了。

看到这里,我的手有些抖。

我继续指着涂鸦,问他:「你把这个坏人打倒了是吗?你是想要救那个孩子,对吗?」

张兴义「嗯嗯嗯」地点头,像个傻子。

不,他就是个傻子。

他说的不是「揪揪揪」,而是「救」。

他不是凶手,他是想要救人的啊。

所以他才会把尸体给抬回家,因为他想让他父亲,帮他救人。

我看着张兴义那张无辜的脸,也许从始到终,他都不知道那个孩子,已经死了。

他更不知道自己已经惹上大麻烦,连自己的父亲,都难逃牢狱之灾了。

真是又无奈,又心酸。

11

离开看守所,我马上给老徐打电话过去。

他已经带人到达营地,并把人全都控制了起来。

还好及时赶到,因为陈团长已经打算带人走了。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老徐率先跟陈团长进行了交流。

然后得知,这几天,曾国汉确实有些不对劲。

他一个劲地劝说陈团长尽快离开这里,但又说不上原因。

而且,曾国汉确实是个左撇子。

老徐让所有人在外面的空地集中,然后去搜他们的帐篷,却也没有搜到什么有用的东西。

所以,要指正曾国汉,我们缺少证据。

贸然审问他的话,相信他也不会轻易认罪。

一旦没有处理好,他很有可能会彻底逍遥法外。

老徐正愁要怎么做才好呢。

我连忙把我从张兴义这里看到的、猜到的信息,全都告诉了老徐。

「凶手大几率不是张兴义,两个孩子的凶手都不是,都是曾国汉。」

「这禽兽!我他妈……」

「你别急,我们得让他自己承认罪行,我有个想法……」

老徐接受了我的意见。

他放了乞丐团里的所有人,唯独以传唤名义带走了曾国汉。

但是在回去警局的途中,任何人,都不许跟曾国汉说一句话。

无论他问什么,他说什么,所有人一概不搭理。

这是第一步,让他产生严重的猜疑跟焦虑,让他完全不知道我们到底掌握了什么。

回到警局的讯问室后,我跟老徐正襟危坐,无比严肃。

老徐一拍桌子,开始语气凶狠地读起了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犯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若有自首情节,或许还能斟酌……总之就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曾国汉已经瑟瑟发抖了。

我小声劝说道:「我们是在给你机会,你把藏着那女孩尸体的地方说出来,我帮你跟法官说情。」

罗香兰遗体被找到的事情,我们并没有大肆宣扬,曾国汉也应该并不知情。

这是第二步,我们决定让曾国汉以为自己拥有筹码。

只要说中了藏尸地点,那么就相当于彻底把罪名给承认下来了。

而趁着曾国汉犹豫不决的时机,我连忙把张兴义的几张涂鸦递了过去,说道:「当时那个撞中你做坏事,还把孩子尸体给抢走的傻子,他已经全部说出来了,还画下来了,你自己看……」

曾国汉一看那些涂鸦,顿时懵了。

最终,我说出了结论:「你坦白,我们省点事,你的罪过也轻一些。你不坦白,我们就去找,翻遍整个镇子总能找到,到时候你就枪毙去吧你。」

曾国汉半信半疑地反问:「只要坦白女孩藏哪里了,就行了?」

我点点头。

然后,他终于,坦白了。

12

真相大白了。

曾国汉是个什么样的禽兽,就不过多表述了。

事情的开端,是因为李静想要脱离他们,他想留他在这里。

因为李静在这里认识了一个很棒的朋友:罗香兰。

她没有嫌弃他是个乞丐,还跟他约好下课后一起玩。

她甚至还会教李静识字。

所以李静跟曾国汉说,他不会再跟他走了。

但问题是,曾国汉老早就觊觎李静弱小的身子了,还没得手,怎么可能让他脱离?

所以那天傍晚,他跟踪李静来到那个桥底,对他实施了不轨。

李静奋力挣扎,但哪是曾国汉的对手。

曾国汉完事之后,用石头砸坏了李静的面容,砸烂了他的下体,为的就是掩饰他的身份以及他被侵犯的事情。

而恰好那时候,罗香兰到了现场。

她跟李静约好见面的地方,就是那个桥底。

她吓得大喊大叫跑了开去,甚至还跑丢了一只鞋子。

曾国汉大惊失色,急忙想要处理李静的尸体。

但那时候,疯子张兴义却又突然出现——

他哇哇大叫地撞开曾国汉,把已经死去的李静扛走了。

曾国汉权衡利弊之后,选择了去追罗香兰。

因为他看得出李兴义有些不正常,他扛着尸体走的话,说不定还能把罪名诬陷到他身上去。

而罗香兰,也确实因为惊慌失措,而迷失在荒郊野岭中了。

她被曾国汉抓住了。

然后,悲剧就发生了。

她被勒死,绑在那棵树上,还故意用树枝隐匿起来。

而后,曾国汉就像没事人一样,回到营地,伪装起自己,继续过着乞讨的生活。

他为什么不单独跑路?

是因为他有经验。

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杀人了。

他以前就收留过十来岁的小男孩,一起乞讨,但后来也是掩藏不住自己的兽性,把魔爪伸向了他。

最后,也是以杀人埋尸为结局。

只不过,上一次杀人,他依靠乞丐团体做掩护,成功逃过了警方的追查,没人知道他是凶手。

所以这一次,他又想故技重施。

尤其是我那晚单独去找到他们,却什么也没有查到之后,他更坚信,只要留在团队里就会平安无事。

但最终,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恶魔,就该下地狱。

13

有凶手的口供,也有旁证,很快就能移交检察机关了。

曾国汉的死刑是板上钉钉的。

最可怜的是罗香兰以及她的家人,她的遗体虽然找回来了,但是也让家人二次伤心了。

李静,我们始终没能找到他的户口信息,也找不到他的家人。

注定无人问津。

而最无辜的是张兴义,还有他爹张振通。

这两父子,一个是真傻,一个是因为太爱自己的傻儿子,而犯傻。

张振通是肯定会被判刑的,但张兴义不会,他是个精神疾病患者,最多就是收容强制治疗而已。

老徐答应了那当爹的傻子,说他出来之前会帮他照看一下他的傻儿子。

张振通老泪纵横。

其实我不太明白的是,张兴义,他当时为什么会出现在那样的荒郊野岭里?

而且还是跟罗香兰差不多时间出现,难道他是在跟踪她吗?

为此,我还专程再去见了他一面。

他还是疯疯癫癫的模样,我问什么,他都没办法回答我。

我突发奇想,把罗香兰还有李静的照片,拿给他看。

我问他,你认识这两个人吗?

张兴义看到照片,开始嘿嘿地笑,嘴里含糊不清地吐着两个字:

「朋友,朋友……」

他笑着笑着,突然就哭了,眼泪哗啦啦地往下流。

原来,他知道李静跟罗香兰,都死了。

我突然想到一个细节,张振通说的,他想要分尸李静的时候……

张兴义「还扯着他往门外指,仿佛还想要出去」。

他是,想去救罗香兰?

我突然明白,当时他为什么会出现在案发现场了。

我的脑子里,也出现了一个画面:

夕阳西下,微风吹动着水面。

桥底下,两个小朋友正坐在一起,看书,识字,聊天。

河边,一个二十多岁的大傻子在滑稽地玩水。

他一边玩,一边转过身来,时不时引得两个小朋友哈哈大笑。

他也哈哈大笑。备案号:YXX1lRBzX4bFYDZ58AzCM1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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