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尽的告白
2023-06-15T00:00:00Z | 35分钟阅读 | 更新于 2023-06-15T00:00:00Z
未尽的告白
爱意随风起:与你的黄昏与四季
「你是傅芸清小姐吗?」
面前的女人眼带敌意地打量我,「我的丈夫在遗产中留了十五万美金给你。」
见到伊莎贝尔黄的第一眼就推测她不是本国人,虽然是华人的相貌,但举手投足是海外做派。
她在公司前台处等我,双手抱着一叠文件,手臂线条健美。
看见我,她伸出手握了握,问我,「你是傅芸清小姐吗?」
我点头,全摸不着头脑。她眼神含莫名敌意,还有毫不掩饰的困惑和探究。
她深吸一口气,「我丈夫在遗产中留了十五万美金给你。」
我以为她开玩笑。「小姐,可是我不认识你。」
「我叫伊莎贝尔。」她将那叠文书递到我手中。
「我姓黄。」
文件上全是英文,我草草扫了一遍,将目光落在署名处,是一个叫凯文杨的男人,我确信我不认识他。
可是在受捐赠人那一行,又确是我的名字,连出生年月都对。
都市大如荒野,白天也能撞鬼。
我迟疑地将文件递还,「黄小姐,我想这其中有误会,我不认识你的丈夫。事实上,我想我根本没有在国外生活的朋友。」
那女人叹口气,提起臂弯,另一只手探进包中摸索,取出手机向我示意一张合影。
她与一名男性靠在蓝天绿草的一角对镜微笑,神态亲昵。
我将目光移向那男人。在大脑反应过来前,我已经听到自己轻呼出声。
是很久以前认识的人。
太久了,以至于他的面容再次出现在眼前时,整个人都滞顿了一秒,像是超荷运转的电脑系统,要在记忆库存中从头到尾艰难缓慢地爬取,搜寻,从万千张脸庞终于捡出此人,以及与此人有关的全部记忆。机身烧得滚烫。
伊莎贝尔黄看着我,「你认识他吗?」
我错愕地点头,深知自己从头到尾都表现得像一个傻子,但我来不及细想,已经被一股剧痛贯穿。
他过世了。
他竟然过世了。
「他是,杨思。」我茫然地开口,「他是我高中同学。」
对面的女人静等着我继续说下去,她一定认为,除了高中同学之外呢,还有些什么吧,否则为什么会将一大笔遗产分给我。
但我确确实实已经说完了。
我和杨思,仅此而已。
我是本市最普通的职业妇女,朝九晚六领固定薪水,搭地铁上下班,每夜睡觉前检查儿子的家庭作业,仅此而已。
突然一笔遗产砸中我,仿佛不怀好意的都市奇谈。
要搞清楚一名失去联络多年的高中男同学为什么要在过世前将一笔数额颇大的钱留给我,并非易事。
伊莎贝尔黄说,可能他在学生时代暗恋过我。
我哑然失笑,杨思?暗恋我?
没可能。
我说,「怎么会?我们当时是竞争对手,你追我赶,我们讨厌对方。」
说来奇怪,学生时代大约是与人攀比竞赛的标准最为线性单一的时期,每月末在长廊上张贴的名次公示决定各位三六九等。
我与杨思二人在那单薄表格纸的顶端一前一后,来回切换,仿佛全世界只有彼此。
「对不起,这笔钱我不能收。」我抬眼看伊莎贝尔黄,「在我没搞清楚为什么他会把这笔钱留给我之前,我不可能收下不属于我的财产。」
伊莎贝尔黄耸耸肩,「你预备怎么去找答案?」
好问题,这事相当死无对证。
距离高中毕业已经过去快二十年,当时没有智能手机,也无社交网络账号,过往同窗早散落全国各地,除非是至交好友,否则无迹可寻。
现在科技发达,任何艰深刁钻的问题,只要输入搜索框内,总能找到答案。
但这一桩却不能。
杨思,你到底为什么要赠予我一大笔钱?
告别伊莎贝尔黄后,我打车去父母家。
时至今日父母还悉心保留着专属于我的卧室,里面陈设物件维持我去念大学前的样子,像是我个人的历史博物馆。
当代流行起断舍离,极简生活,我成年后搬家数次,每次都扔掉一大堆旧物,但此时此地要找到这桩悬案的答案,我才庆幸父母一直保存我小时候的记忆。
应付完父母的日常追问,饮下一大碗猪肚鸡汤,我终于被自由释放,得以进入原来卧室。
找到了,同学录里夹着一张毕业合照,年代久远,我们穿过时的蓝白校服,端坐首排的老师们服饰老派,现在看来已一眼识出年代感。
我当时是齐耳短发,干净利落的男仔头,在学校里似有不成文规矩,成绩越好的女同学头发越短,显得心思全部扑在学习上,那些将刘海打理得整齐美丽的女同学们是老师眼中的问题少女,平均拥有两名校外男友,书包里藏着五颜六色指甲油。
杨思站在最后一排角落,站得笔直,宽阔肩膀向下沉,显得脖颈格外细长,寂寂地看向镜头。因为照片年代久远,加上近大远小的原理,他的五官被压缩得几乎模糊不可见,但任何青春期少女都拥有不凡的直觉,能在这样一张数十人的大合影中一眼看见他,指着比指甲盖还小的他的脸问,「哎,他是不是你们班班草啊?」
何止,他还成绩优异,人缘颇好,听上去像是令人嫉妒的天之骄子。
可是,他去世了。
所以那些在学生时代闪闪发光的特质,令诸多同学艳羡不已的优点,原来都渺小得不值一提么。
在这场长跑中,你率先退出了比赛,无论你起跑多么潇洒有力,终点都不会再有你的名字了。
我放下毕业合照,被一种虚无击中。漫无目的地环顾了一圈四周,我终于划开手机。
「唐露,你还记得杨思吗?他好像最近过世了。」
唐露是我高中最熟稔的女同学,上下学形影不离,高考后我们填报了天南地北的两所大学,友情中断了一阵子,后来回到本市,才又重新联络上。
近几年因为忙于结婚生子,彼此关系又淡下来,成年人之间的友谊相当难搞,需要费时费力的经营。
过了一会儿,手机连续震动了几次,屏幕上发来对方不可思议的问号和感叹号。
她回复,「天哪,我记得他,怎么会?你怎么知道的?」
我顿了顿,决定先不透露与伊莎贝尔黄有关的一系列麻烦事,略心虚地东拉西扯:「说起来,你还记得当时班级里和他关系比较好的男同学是谁吗?不知道和他近几年还有没有联系。」
对面的输入光标闪烁了很久,像是打了字又删掉,让我心绪不宁,最后屏幕里弹出一行字:你不是他最好的朋友吗?
我一怔,「有吗?我都忘记了。」
唐露像是无言似的很久没回复。
我百无聊赖地去客厅绕了一圈,帮我妈洗了一盘水果,下楼倒了一次垃圾,像是处心积虑地要消磨难熬的时间。再次迈进卧室,手机屏幕上显示有一条未读消息。
「拜托,傅芸清,当时我们都知道你暗恋杨思诶。」
高一时我报了生物兴趣小组,因为我在生物这门学科上始终成绩一般般,所以想额外下点功夫。
没料想到生物老师是一个玩心不小的年轻人,他对生物兴趣小组的规划是带着组员们频频走进大自然,每周末都有要采集的树叶样本任务,或是观察在野外生活的小动物。
这类活动对提升卷面分数无甚作用,学期过半已经有不少同学退出,我还勉强支撑着,但父母对于我每周末回家都带回一双脚底满是泥巴的鞋子也颇有微词。
高中第一年尚未分班,我不认识杨思,只知道他是生物兴趣小组的组长。他人瘦瘦的,手长脚长,体育课上跑得飞快,似乎很适合在野外攀来爬去的样子。他性格开朗,常帮组里的女同学背大包小包,到了目的地,他才能把手臂上挂的不属于自己的重物都卸下来,三三两两的女同学立即汇拢过去,各自从包里拿出水杯小风扇之类的物件,顺便围绕着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我比较硬气,觉得女生在体力上并没有什么弱势,所以一直背自己的包,远远看着杨思和那些带着帽子撑着防晒阳伞的女生们谈笑作一团,心里还稍有一点鄙夷。
期中考后的一个周五,我去实验室重做植物细胞观察的试验,那是我第一次和杨思说话。他在角落里捣鼓些什么,我将显微镜放在桌上时的声响吓了他一跳,他转过来看我,「你是我们生物兴趣小组的同学吧?」
我点点头,为了礼貌起见又问了句,「你在干嘛?」
「我在逗蝌蚪玩呢。」
「啊?」我走近过去,「这是本周的生物作业吗?」
我生怕自己错过了老师布置的作业。
「不是。」他仰头看我,笑容明朗,「别紧张,这是我在宿舍楼后山的小池塘里捞来的,就捞着玩的。」
「哦。」我放下心来。对话本应该就此结束,但我鬼使神差地问了句,「后山有蝌蚪啊,那是不是也有青蛙?」
杨思站起来,比我高出一个头还多,他笑眯眯地看着我,「很有可能啊,想去看看吗?」
深秋过后树叶褪色程度不一,从脚底望向天空,视野被一层层墨绿浅黄深橘色毫无规律地涂刷上去,山坡像是小兽的脊背,黄澄澄毛茸茸的。我一脚深一脚浅地跟着杨思走,不一会儿就发觉已经迷失在生机盎然的调色盘里。
杨思在前面举起手,「这就是我捞蝌蚪的池塘了。」
我快步追上去,果然在杂草和乱石中有一汪清水,除了蝌蚪还有银光闪闪的细长小鱼,在水面下成群游弋。像是微型的生物世界。
我蹲下去用手指戳了戳水面,波光粼粼起来,我像个讨人厌的巨人怪物打扰了它们闲适隐秘的生活。
水面上反射出我和杨思的倒影,可能是走得热了,他挽起校服的长袖长裤,露出两个小巧如鹅卵石的膝盖,正站在我身后一点看着我的后脑勺。
我一时有点窘,想快点站起来,谁知脚下一滑,半个身体摔进了池塘。冰凉的触觉和糟糕太丢人了的羞愧感同时漫上我的大脑,我手忙脚乱地挣扎,然后感觉到手肘被人拉了一把,终于湿漉漉地被拎出困境。
「哇,糟了,全身都湿了,要被我爸妈骂死。」我低头将粘在身上的湿土和水草拍掉,一时进退两难。
杨思说,「哎没事,我回宿舍拿个吹风机,你去实验室等我。」
我才知他是住宿生,「你有吹风机?」
「我宿舍有个很自恋的家伙,他每天洗完头都要吹发型。」杨思笑道,挥挥手示意我跟上回去的路。
那天的结尾,是我迟回家了很久,在父母的质问下编了一个如今早就忘记的谎,然后逃窜回卧室里换了睡衣才出来。吃完晚饭后我照例像每个周五晚上和父母在沙发上看了一会儿电视剧。
在高中时代无数个重复乏味的日子里,那一天看上去没有什么异样,只不过我坐在沙发上隐秘地觉得身体发烫,地面摇晃,仿佛要陷入某种柔软的流沙。
我很快就会忘记蝌蚪变成青蛙的具体过程,忘记生物课上植物细胞的知识点,但我却一直记得在光线朦胧的黄昏下,杨思举着吹风机对着我的衣服输送着暖风,脖颈上的细发被吹得纷乱,我感到前所未有的轰热,周围的空气像被烤炙过一样。
我从浴室中走出来,发尾湿漉漉的,整个人散发蒸腾的白汽。丈夫在沙发上看电视,瞥了我一眼,又瞥了茶几上的手机一眼,「刚刚你手机来了好几个电话,嚯,打不停。」
他语气带着一点惊惑,仿佛在这样平淡如白开水的日子里不应该有这么急吼吼的来电找我。
我腾出一只手拿过手机,心里已经知道是伊莎贝尔黄。
「喂喂,不会是你在外面的相好吧?」丈夫开玩笑地回头看我。他近几年飞快地囤积脂肪,肚腩渐涨,整个人陷在沙发里,像是从柔软布垫深处长出来的某种瓜类。
我翻翻白眼,「发神经。」
我们二人都工作轻松,收入中等,生活水平尚可,父母孩子都称心,全无理由打破这幸福的一潭死水。出轨也需要勇气的,旁人眼中再无聊无趣的婚姻生活也是由两个年轻人数年来苦心经营而得,不是所有人都敢冒风险捶碎过往基建,至少,我俩都没有。
我划开手机屏幕径直回拨回去,那女声从听筒里响起,「喂,是傅小姐吗?」
丈夫举起双手作投降状,我挥挥手,做出不计前嫌的样子,带着手机又走回浴室,关上门。
「打扰你了傅小姐,对不起,」伊莎贝尔声音沙哑,「关于那件事,你考虑怎样?」
「嗯,」我犹豫了一会儿松口,「我想我和杨思关系,确实曾经还算不错,但是……」
对方叹口气,「傅小姐,没关系,你可以告诉我所有事,我不会在意。我只是希望可以尽快办妥他的身后事,然后回家。」
她误以为我隐瞒了什么和她亡夫的不伦轶事,我连忙打断,「不是的,伊莎贝尔,你可能误解了。我说的关系不错是在高中时期,我和杨思近年都没再联系,甚至我连他后来去了美国都毫不知情。事实上,杨思在高三快结束前因病休学了一阵子,直到高考结束我和全班同学都失去了他的消息。如果你不相信,可以和其他同学考证。」
伊莎贝尔沉默了一会儿,「我不知道这点。」
我记起来,「在你和他交往的那么多年里,你听他提起我吗?或者,任何关于我的痕迹?」
「没有。」她顿了顿,「我是在遗嘱里第一次看到你的名字。」
我舒了口气,仿佛被证明清白,「所以,伊莎贝尔,我和你一样困惑,为什么他会将这笔钱留给我。我也和你一样想知道这背后的答案。甚至,我比你更想。」
伊莎贝尔轻轻道,「我不缺钱的。」
我一时以为她在羞辱我,正要高声斥问,但又听她说,「凯文的父母在他很小时候也过世,他由他姑姑一家抚养长大,但前几年他姑姑也离世。」
我一怔,「啊,我不知道这事。」我不知道他身世坎坷,因为他看上去毫无异样,是本市众多普普通通、性格开朗的高中男生之一。
然后我明白过来,伊莎贝尔是在排除所有杨思可能会留给遗产的对象,让我这个闲杂人等出现在遗嘱名单上显得正当一点。但即便如此,排除了他的直系亲属,我也不应该在位列遗产转赠的名单中。
「你和他之间,一定发生过什么的吧?」伊莎贝尔问道,「你们有没有过金钱往来?」
怎么可能,我蹲坐在马桶上,突觉可笑起来,「我和他当时只是普通家庭的高中生,怎么会有那么大金额来往?」
对面又沉默了一会儿,「傅小姐,我签证快到期。不出意料的话我下个月就会回国,我希望尽快解决这桩事,我筋疲力竭了,对不起,希望你理解。」
「啊。」我未替她着想过。
真诡异,我和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女人被一笔钱卡在这里。
「如果我不收,你预备怎么办?」
「我不知道,我需要咨询我的律师。也许,也许可以以他的名义捐赠给公益组织。」
「啊,」我一时不知怎么回复,「那也不错。」
伊莎贝尔黄显然不想要这笔不属于她的钱财。她千里迢迢飞来遥远的国度,就是为了摆脱这笔莫名其妙冒出来、诡异非凡、甚至可能暗示着她的婚姻被背叛的钱。她不可能再带着它回去。
我也不会要,因为一旦收下,就仿佛承认自己曾介入一对佳偶中间,还悍然分割了一部分财产。
杨思,这是你留下的一道无解难题吗?为什么你要让两个女人在你死后还千方百计地揣度你的心思?
我鬼使神差地说,「等等,伊莎贝尔,你,你想去杨思和我曾经就读的高中一趟吗?」
「为什么?」她顿了顿,「我意思是,当然。」
「我想你走之前可能会想看看他曾经住过的地方?」
印象中我和杨思曾经毫无预兆地共同度过一个夜晚。
这段回忆中有一辆抛锚的车。
进入高二后,二五不着六的兴趣班结束了,我和杨思又在奥数班相遇。他思维敏捷,从题干到最终答案只需几步轻快跳跃就可抵达。有时他凑过来看我试卷,「咦,怎么我和你答案一样,我却被扣分?」
我细细看下来,「你步骤缺了好几步。」
「啊,原来如此。」他倒也没有很在意。「有时候我是先猜出答案,再倒推过程的。」
「倒推?」我诧异。
「对啊。有时候猜答案也是一种解题方法啊,然后倒着推回题干条件,一验证就知道是对的了。」他从书包里掏出一支红色水笔,在旁边订正完,看我还在困惑,「傅芸清,你真是很循规蹈矩嘛,只会从上到下的线性思考。」他伸出手摆了一个直线的动作。
我嗤之以鼻。从猜测出来的答案倒推到题干来验证,听上去就像歪门邪道的解题方式。
十七岁的我并不买账。
但杨思很聪明,这点我无法否认。他很少花费时间在繁复的练习题和教辅书上,我甚至怀疑他从未翻开过教辅书。我在他物理书上偷偷给正襟危坐的权威物理学家们脸上画小胡子,画漫画夸张式的眼镜,直到期末他才发现,追着要打我,我用书包挡在胸前尖叫着否认,但心脏狂跳不止。
因为我在封底折页里面画了一颗细小的爱心。
那些莫名其妙的小胡子和眼镜,只是我处心积虑的涂鸦罢了,希冀着有一天他会像侦探循着蛛丝马迹一般追踪到最后一页被翻折进去的爱心,仿佛这样的拐弯抹角才是最有缘分最动人的告白。
当然杨思最终也没发现。
我和杨思曾一起被选拔参加省级的奥数竞赛。那时高铁还不是出行工具,我们从学校搭那种最便宜的长途大巴车出发,路途漫长。本来应该带队的女老师因为失恋分手在前一天喝醉酒不小心摔伤脚踝,错过了和我们汇合的时间。
当时我们在清晨的公车站等,左等右等都不见那老师身影,杨思说,拜托,我们两个人加起来也有三十五岁了,去一趟临市还能走丢不成。我听了笑出声来,于是我们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中学生迈上了车。
冬夜天黑得过分早,在进入省会城市的郊区边缘时,那辆车在半蓝半黑的阴天傍晚抛了锚。司机试图发动了好几次未果,有坐在靠门处的中年壮汉提议大家下去推车。乘客们纷纷下车,我也忐忐忑忑地跟下去,杨思在我后面,拍了我头顶一下。
「你准考证。」他举着一本小本子,在光线稀缺的黑夜里模模糊糊地对我微笑。
「啊,」我伸手往后一按书包。因为在车上反复查看了几次准考证有好好呆在隔层里,反而忘记拉了拉链,一站起来就滑到座位底下。「谢谢。」
杨思摇摇头,「傅芸清,没有我,你可怎么办哦。」
我心瞬时漏跳一拍。我知道他只是嘲讽我在关键时刻粗心大意这件事,但他语气温柔,一字一顿,路灯昏黄渺茫,他像在深夜床边的橘黄色灯下朗读童话。
没有你,我怎么办。
这句话。
在透明微风中,我像被授予了可以拥有他的权杖。
男乘客都去车尾推车,杨思也在其中。他挽起衣袖,侧脸瘦削,在晦暗光线中都熠熠生辉。我帮他拎着书包,包带很长,沉沉地直坠向地面,我轻微地晃荡一下,一下,仿佛在摇动我酸胀的心脏。
引擎最终还是没救,司机开始在车头站着焦躁地打电话寻救兵。此时距离用智能手机上打顺风车这样的功能,起码还有十年。
有几个乘客大约是去出差的员工,急于赶到目的地,于是打电话叫了出租车公司派车大老远来接,价格肯定不菲,但大约因为可以报销所以无妨。有了个别几个乘客擅自脱困,自然引发同车不少人着急起来。
我和杨思是穷学生,也没有手机,只能听任司机安排。司机大意是,给保险公司打了电话,但目前需求繁忙,所以可能要很久才会派人来,而且保险公司出险的车也装不下这么多乘客。只能等长途车公司明早再派一辆空车来接人。
人群骚动了一番,此起彼伏的怨声载道,但也没有其他办法。乘客们又徒劳地回到车里,有人从保温杯里倒出一点热水,泡起了泡面,一时间香气四溢,令其他人更饥肠辘辘,怒火中烧。
我和杨思交换了一下眼神 ,一前一后走出车门。
「太香了,是不是。」我笑道。
「真的,香得我头晕。」他用手扇扇鼻子,「原来一旦食物不是自己的,气味就那么难以忍受。」
「确实诶,」我像发现全新真理,「就像教室里有人藏在课桌里的肉包子,是不是,明明肉包子是好吃的,但闻到别人的就觉得很不爽。」
杨思哈哈大笑起来,我们靠在车身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事到如今我已经不记得我们聊了些什么,硬要追究起来可能大多都是泡面和肉包这类毫无建树的无聊话题,但我始终觉得这段记忆极其珍贵。
也许年纪大了才明白,真正在回忆中停留最久的并非循规蹈矩一帆风顺的经历,而是那一个个脱轨而出的意外,被一辆熄火的车突然抛下,撕开夜空的一个风口,闪亮繁星,漫无边际的闲聊,身旁的年轻男生明眸皓齿,笑声爽朗。
在赴约伊莎贝尔黄重返校园的前一天晚上,我失眠了。
卧室黑暗,窗台紧闭,偶尔有车灯从街上扫过,在天花板上安静地划出一条汩汩光亮的鱼尾。身旁的丈夫发出节奏匀速的鼾声。
我伸手从床头柜打开手机屏幕,被光线闪得一时不适应,丈夫嘟囔地翻了个身。我给唐露发了一条信息。
「明天我要带伊莎贝尔黄去我们母校看看。」
我以为唐露会问我为什么,但她只是飞快地回复我:「你想要我一起陪同吗?」
「啊?」我有点讶异,「当然啊,我们也好久没见了。」
「别误会,我不是为了窥探你们隐私。」她加了一句。
「怎么会,别多想。」话虽如此,我却很疑惑为什么她想要掺入到整件事中。
唐露说,「只是我在想,伊莎贝尔黄可能也是想找到你和杨思之间的隐秘关联吧。」
「是的吧。但我无所谓。」老实说,我和伊莎贝尔黄一样想知道这悬而未决的迷案。「何况快二十年过去了哇,还能剩下什么。」
「你的回忆啊。」
「什么?」
「你看到那些桌椅板凳,升旗台公示窗,也许会想起些什么。」
「拜托——」我觉得不可思议,「我能记得的已经记起来了,忘记了的也早就忘记了,不会因为故地重游又想起什么新的事情来。」
「傅芸清,有时候,记忆是会撒谎的。」听筒对面的人突然郑重其事地说。
「啊?」我莫名觉得有点不快。
唐露却继续说下去,「你不知道吗?人无时无刻不在美化、修改自己的记忆。」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这么说。
那日天气瞬息万变,出门时还是晴天,到学校门口时已经阴云密布。
唐露迟到了,我和伊莎贝尔黄先进去。因为是周末,教学楼区域空荡无人,远处偶尔看到几个住校的学生湿着头发拎着热水瓶从公共浴室往宿舍方向走。
对于离别近二十年的校园的好奇和怀念,暂时盖过了我和伊莎贝尔单独相处的尴尬。我迫不及待地沿着以前熟悉的路径地巡视。
并没有想象中变化大,大多区域分布和设施陈列都可以和记忆中对上。
这样说起来校园也算是城市中最不日新月异的景点了,虽然一届届新学生入学,老学生毕业,校友们迅速成熟变老,成为无趣自利的中年人,隔着门口看着满脸胶原蛋白的青春期少男少女们,会觉得更新换代得很快,但那骨架始终没变。像是巨大古树一样,枝叶萌芽又凋落,经过吟唱的鸟变了好几茬,但树一直立在那里。
伊莎贝尔黄沉默地慢步行走,眼神轻轻点过走廊上教室每一间玻璃窗。
我在教室门口停下步,「这间就是我和杨思之前的班级教室,可惜周末门关了上锁了,我们进不去。」
往里张望了一下,相似的方位摆设,只有桌椅板凳换了一种样式,黑板上值日生的名字不再熟悉。
我不禁有点泄气,好像辜负了伊莎贝尔的期待,使劲想了一会儿,「啊,我知道了,我们可以去后面一栋图书馆看看,应该开着门。」我往身后指了指,像一个代理导游。
「你们以前会常去图书馆吗?」伊莎贝尔黄问了一句。
这是我们认识以来第一次她提到与遗产无关的话题。
我转过头对上她眼睛。今天她没有化激烈的浓妆,整个人的对比度下调很多,她皮肤无暇,纤瘦身体藏在一套柔软的棉质运动服里,就如我生活中一个平凡脆弱的女同学。
我突然觉得和她的距离有点靠近,也终于为她结结实实地难过起来。
「对,我记得那时只有图书馆那层楼有空调,所以座位很抢手,需要早点去抢。」我推开玻璃门,里面惊人得安静,学生们已经习惯将周遭人来人往的走动与自我隔绝,只有作业纸翻页和转笔掉落的声音。
全世界的图书馆仿佛拥有同一种气味,发霉纸张、印刷油墨和木质书架混合在一起,调制出怅然若失的气息。
嗅觉可能专门掌管大脑储存记忆的某块区域,立即激活了我的回忆。
在视野尽头的转角处有一排被窗台阳光忽略的座位,和西方古典哲学史的书架靠很近,架上都是大部头书,我有时会怕哪天哪本书砸下来,把我砸得头破血流。杨思常常嘲笑我这种杞人忧天,又说牛顿因为被苹果砸中而发现引力,我被精装书砸中可能没准也会迸发出惊人发明。
我看见杨思从远处推门进来了,他手里握着一瓶冰镇可乐,一路走到我身边,递给我。
「喏。」
「干嘛?」
我在准备本市英语演讲比赛,但是不巧牙齿发炎,正痛得面部扭曲,整个人奇形怪状的。
「敷一下。」他用手指敲敲腮帮。
「噢。」我接过来,易拉罐瓶身已有一层细密的水珠,我把肿痛一边的脸颊贴过去,瞬间清凉侵入唇齿。
「实在不行你就吃止痛药嘛。」他又从书包里掏出一瓶布洛芬,「我室友借我的,他之前打球扭伤脚踝去校医院配的。」
「没事,感觉用冰可乐敷了一下好点了。」我又开始埋头改演讲稿。
杨思在对面坐下来,无奈地笑着摇摇头,看了我一会儿,才从书包里拿出他的作业。当时的我对此一无所知,正低着头绞尽脑汁用复杂的长难句替换演讲比赛的开场白,但今天我突然看见了那天的杨思看着我的表情。
他温和地皱着眉,像一副拿我没办法的表情,轻轻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闭上,最后只是悄无声息伸手拿掉我肩膀上的几根碎发。
我觉得心跳漏跳一拍,觉得谜底即将揭晓,正快步向西方古典哲学史书架走过去,接近那张桌子的时候,十七岁的我又抬起头来,把可乐直直地递还给杨思。
「不冰了。」
「啊?」他抬起头。
「被我脸烘热了。」我傻气兮兮地笑笑。
「你还痛吗?」
「嗯。」
杨思站起身,「那我再去买一罐冰镇可乐。」
我看见那男生匆匆地图书馆后门穿出去,到学校小卖部的冰箱里拿出一罐可乐,付了钱又跑回来。时间轴突然被加速了,杨思一遍遍不厌其烦地将新的冰镇可乐递到我手上,直到在桌上密密排了七八个易拉罐。
看上去像图书馆管理员的秃头中年大叔走了过来,轻轻撞撞杨思肩膀,示意他在图书馆里不能喝除了纯净水之外的饮料。杨思摆摆手,压低声音说,我没喝,你看,都没有打开。我买来治牙痛的。
大叔奇异地看了他一眼,没再说什么就走开了。十七岁的我躲在大开本英语书后面咯咯直笑。
我居然忘记曾经有人对我这么好过。
唐露可能是对的,人会篡改记忆。
经历社会二十年浮沉打拼后,我已经确保自己刀枪不入铁石心肠,而第一步就是,务必忘记我曾经被如此真心诚意地对待过。
唐露到了。
她在公告栏前等我们,我向伊莎贝尔黄简单介绍了一番,三人一时静默无语。
伊莎贝尔黄突然指着公告栏说,「傅小姐,这是你的名字吗?」
「什么?」
「我中文读写不是很好,可能看错。你看看呢?」她用手指点住橱窗后的一格。
我望过去,是历年优秀学生的获奖事迹。过去这么多年,我居然还在其中,我促狭地暗想是不是这几年学校发展不甚理想。
「是的。」我不好意思地说,「之前我参加奥数竞赛获的奖。啊,说起来,您丈夫当年也和我一起参加比赛了呢。」我顺着名单找了一阵,发现杨思的名字未在其列。
奇怪,按理说他的成绩应当比我还靠前才对。
一定是记忆哪里出了差错。
我和他在前往竞赛的路上因为公车熄火而坐在地上对着黑夜白星漫无边际聊天的场景,还历历在目。
「他没去成考场。」唐露的声音插进来。
「什么?」我困惑地转向她。
「你和我说过,那天你们的车抛锚了,你们等到天亮都没有后续来接的车,于是杨思借了一辆自行车载你去了考场附近的宾馆。」
我猛然想起来,确实有这么一回事。我坐在车座上困倦地打盹,又害怕掉下去,所以一直拉着他腰间的衣角。他骑了很久才从郊区骑入市区,现在想来他一定口干舌燥,筋疲力竭。在考场附近的宾馆登记入住后,我们相约过两小时后在大堂见。
我在大堂等候的时候遇见了一群从同市隔壁校来竞赛的队伍,其中有几个女生我先前认识,攀谈了几句后,她们就要跟着随队老师去考场。
「为什么你没有等杨思就走了?」时任我同桌的唐露曾在事后问过我。
我记得我张口结舌地解释,「我、我当时和她们聊得兴起,一时间忘记了他还在楼上睡觉,就跟着她们一起去考场了。」
唐露在此刻打断了我的回忆,站在我和伊莎贝尔之间冷冷地看着我,「你忘记了吗?你说当时你爸妈怀疑你早恋,你很怕被其他同学发现你和杨思关系那么好,所以你假装是一个人来的。你以为杨思之后会自己去考场,谁知他因为骑了好几个小时车太累了睡过头,错过了比赛。」
我看着唐露,突觉她很陌生。
曾经我和她亲密无间,去洗手间、上补习班或放学回家都一起同行。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莫名疏远了,友谊脆弱,被时间一下撕拉得稀薄。现在她已是公司总监,穿严肃的衬衣西装,背一只价格不菲的名牌包,我们中间像隔了一条无形的河流,即使什么都不说,我也听得见水声潺潺。
「哈,我、我是这么跟你说的吗?」我有些窘迫。
为什么和记忆中我的回答不一致?
事实到底是什么。
我站在原地,感觉身体僵硬,四肢酸涩,像被在往事长廊一路火花四溅噼里啪啦飞来的回旋镖击中要害,一时动弹不得。
这种自由心证的事,作为当事人的我可以编纂无数个版本作为动机的注解,但也正因为我是当事人,我无法像欺骗别人一样欺骗自己,我永远无法回避唯一真实的答案。
记忆长廊发生了地震,古旧的墙面开始簌簌地抖下粉尘,露出原本的图案。
那天的宾馆大堂人声鼎沸,在和邻队对手们闲聊了一会儿后,我的焦虑感飙升到顶点。我知道这次竞赛对自己的意义重大,只要得奖,我就可以在高考上加分,甚至得到保送名额,在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比拼中率先胜出。
对于从小到大输不起的我来说,一分之差都可能令我无限挫败,坠入深渊。
而杨思,是我最大的劲敌。
我觉得手心出汗。
看了一眼宾馆大堂高悬的钟,我鬼使神差地拽住其中一个女同学的手肘,「哎我和你们一起走吧,我一个人来的,怕找不到考场。」
我当然不可能将这不光明不磊落的动机告诉别人。
事后被老师和同学询问,我都给出了更加冠冕堂皇的理由。终有一天,连我自己也不记得真实原因是什么了。
借口,谎言,一遍遍重复,一遍遍说服自己,努力地用真心实意笑着说出来,最终成为记忆力牢不可破的唯一事实。
如果我篡改了这一次的记忆,那么……是不是还有其余的线索被我遗漏了?
伊莎贝尔黄离开前没有和我告别,我不知道她具体哪天悄无声息地坐上国际航班飞回家乡。我也没有机会问她和杨思相遇的故事。虽然我非常好奇一个在小城镇长大、家境并不宽裕的男孩是如何到了异国,并和她结识、结婚、生活的。但我知道杨思一直是个很聪明的人,聪明的人总能找到向上攀爬的捷径。
我没问,一方面是不想无礼冒犯她的隐私,另一方面,我暗想,是不是其实我也不敢去追溯去了解他的过去。
我现在记起我曾单方面喜欢过他,也曾十分不磊落地辜负过他了。尽管和他只在高中三年短暂地交汇过,但我依旧对于想象他的余生这件事感到莫名的心里酸涩,懦弱得不敢触碰,仿佛只要永远不知道他的故事,我和他的故事就不会完结。
一种自欺欺人。
伊莎贝尔离开后几个月,我收到她代理律师的来函,要求我签署一些复杂的文件,表明自愿放弃遗产。
我专门抽了一天时间,从公司请假出来办妥了所有公证事项,从公证中心大门出来时,天色已近黄昏,世界被一股朦胧而稀薄的暖黄色收束,给我一种人生接近完结的压抑感。
突然间我觉得又孤独又惶恐,像是亲手缝合了一个被毫无预兆掀开的伤疤,虽然不再流血,却依旧疼痛,后悔,结痂处酸痒难耐。
我想立即见到唐露。
她是这座城市里我和杨思唯一的共同好友。也许她比我更清楚,那遗产的缘由。
自故地重游后,我和唐露就再没见面。我约了她几次,都被她以工作太忙推辞。我决定到她公司楼下等她,走进写字楼大堂时恰好看见她和几个同事端着咖啡下来。
「我有事和你说,」我态度坚决,「重要的事。」
唐露看了我一眼,示意我去门外的咖啡店坐下。不知道是我点的拿铁咖啡因含量过好,还是我模糊地预知到自己已经无限接近答案,我心跳如雷。
听完我的叙述,唐露停下一圈圈轻抚咖啡杯杯缘的动作,「十五万美金吗?是很大一笔数额啊。」
「是啊,你觉得会是因为什么呢?」
「为什么是十五万美金呢,为什么一定要是这个数字呢?」她始终盯着剩了半杯的咖啡,没有看我。突然她抬起头来。
「傅芸清,当时你借给杨思五百块钱的时候,说定的利率是多少?」
我一头雾水,「什么利率?我借钱给过杨思?」
唐露深吸一口气,「你还记得高三时杨思曾经弄丢一本借来的书,结果发现是图书馆花大价钱买的绝版书吗?按校规是按三倍市价赔偿。」
我内心一震,即刻想起这件事来。
「啊,可我当时是开玩笑的。我说我『放高利贷』给他,他以后有钱了连本带利还给我。这明显是玩笑话啊。」
唐露按捺住不耐烦,「你『开玩笑』说的利率是多少呢?」
「我、我当时可能说五分利吧。」我觉得不可思议,「一听上去就是开玩笑,是吧。」
唐露拿出手机按了几下屏幕,伸出手臂将计算结果举给我看。「五百块本金,五分利就是一个月百分之五的利率,一年百分之六十,从高三那年计算起至今年过去十六年,算出来大约一百万。」
我震惊得一时说不出话。
「你在开玩笑吧?」我结巴,「杨思、杨思在开玩笑吧。」
「可能他只是把你的话当真罢了。」
「可是我从没有真的想让他还。」我期期艾艾,为自己辩驳。
唐露摇摇头,站起来准备离开,我瘫坐在椅子上,觉得周围变得不真实起来,自己宛如被投入滑稽剧里。这不可能是正确答案,我不能相信。
这时我看到唐露从几步外又折回来,重新坐到我面前。
「傅芸清,可能你不知道那件事对他影响有多大,但我知道。我想现在也应该让你知道了。」
「什么意思?」
她眼神飘忽出去,看不清聚焦,只是定定地看着空中浮游的某个点。
「杨思家境不太好的,他父母早逝,一直帮忙照顾他的姑姑也家境贫寒。所以丢了那本珍藏绝版书,对当时的他来说可以说是大难临头了。」
「我知道,所以我借了他五百块。」我急急地说,仿佛快来不及为自己辩护。
「你不知道的是,他没有告诉他姑姑一家这件事。当时他姑姑生了很不好的病,积蓄都用来治疗,即使是五百块他都没有好意思开口。为了尽早还钱,在假期他去他姑父的造船厂打工。」
「啊。」我对此浑然不知,一时说不出话。
本市是滨海城市,有众多船只停泊运输,所以造船业发达。我不知道杨思曾去过造船厂打工赚钱,但这一下子解释了他缺席最后一学期的缘由。
「啊,他受伤了,他在打工的时候受伤了,是不是?」我抓住唐露的手,「我那时就听说,他是因为受伤才休学的。但我不知道他是因为什么受伤。」
唐露没有回答。她将飘远的眼神折断在夜色里,收回来盯住我,「傅芸清,我有一件事要问你。」
「什么?」
「他丢的那本绝版书,是被你扔了吧?」
二十周年高中同学聚会的时候,唐露没有去。我在攒动人群里找了一会儿,只看到她送来的一盆花,纸卡上写的祝福也是印刷的,红艳艳地在角落里站着,疏离地绽放着。
教过我们一届的老师中大部分都已经退休,看到我们已经长大成家拖家带口地来参加同学会,心中也颇为感慨。班主任穿过人群和我说话,大意是还记得我是当年她教过最优秀的学生。
我尴尬地笑笑。好汉不提当年勇,何况当年努力争夺的高分、奖状和名校并没有为我平庸的人生置换来什么。我现在只是这城市里最普通的一名中年妇女,领寻常薪水,丈夫做到中层再升不上去,小孩成绩也勉勉强强中等偏上,全家都隐没在人群里不值一提。
班主任皱着眉回忆了一圈,突然想起唐露来,「那个唐露,现在好像很不得了啊,当了副总裁。她是不是还是你同桌来着?」
我点点头,「是啊,她很厉害。噢对了,她最近因为工作搬去其他城市了。」
「喔是嘛,怪不得她今天没来。」班主任笑笑,拍拍我肩膀走开。
我是在朋友圈看到她举家搬迁的消息,照片里她家已经打包得空空荡荡,只剩几个行李箱。我踌躇了一会儿,还是点了个赞。不知道是不是这个赞提醒了她,过了一会儿她私讯我,问我家中地址。
「整理行李的时候发现了高中留下的一点东西,想寄给你。」
我本想说我可以过来拿,但想想她可能根本不想见到我,所以才会在同一个城市都要用快递寄送。为了不讨没趣我就简洁地回复了住址。
包裹隔了一天就送到,很小,打开是一盘磁带和一封信。
我猜不到里面写了什么,因为我和杨思的那桩悬案在三年前的咖啡馆已经了结。
当时我看着唐露被夜色笼罩的阴影许久,终于开口,「是我扔的。」
唐露突然笑了,「我应该早点问你的,原来那么容易你就承认了。」她倾过身体,用一种轻飘而诡异的气声对我说,「我在伊莎贝尔黄回国前与她见了一面,问了她关于杨思在生前的事。他得的是肺癌。你会不会觉得很奇怪,他明明年纪那么轻,也没有抽烟习惯,为什么会得肺癌?因为他在造船厂打工时吸入了石棉。」
「什么?」我觉得大脑轰隆。
「石棉。一种致癌物。」她确信已经将我一击致命后,慢慢地向椅背倒去,「我会知道是因为我爸爸是呼吸科医生,你还记得吧?他有一天跟我说,上班的时候碰到了我的同学,得了石棉肺。我当时还不懂是什么意思,我爸说是因为吸入石棉粉尘引起的肺间质纤维化。听上去很严重是不是?」
我半张着嘴,一时反应不过来。
「傅芸清,说到底,你是他死亡的原因啊。」唐露摇摇头,「当你告诉我杨思过世时,我立即想到了很多年前我爸跟我提到的事。所以我才去联系了伊莎贝尔黄,我想知道他的死因。她说是肺癌,我就了然了。」
「不会的,不是的……」我口不择言,像被记忆和真相两面夹击围攻在角落里无处可逃的困兽可怜。
「你怎么知道那本书是我扔掉的?」我内心一片兵荒马乱,慌不择路地选了最无关紧要的问题抛给她。
唐露站起来,铁质座椅和地面发出刺耳的摩擦。「因为我知道你,傅芸清,你是一个自私、可怕的人。也许你骗得过你自己,但不能骗我。」
你可以一帆风顺心安理得地活到现在,是因为你篡改了记忆。你理直气壮地和错误的回忆一起走到了这里。
「现在,你是时候知道真相了,傅芸清。」
在高三最后一个学期来临前,我写了一封情书。听上去极其不可思议,像我这样一板一眼的乖乖女好学生,居然陷入了无法自拔的暗恋。如果我足够成熟,明明可以等到高考后,但我没有。我害怕被家长师长知晓,害怕被同学朋友嘲讽,但更害怕对方永远察觉不到我的心意。十八岁的我怕很多东西,懦弱得令人厌烦。
总之,我忐忑地把信夹到了杨思课桌里那本厚厚的硬皮书里。
当天下午的体育课后,我独自在教室里帮物理老师批改模拟卷,听到走廊里传来本班男生的说笑声,有一个人嗓门大而刺耳,说他道听途说有女生给杨思写了封情书,他们一群人哄笑起来,准备偷溜到杨思座位搜寻一番。
优等生的班级太过无聊压抑,就连这种小事都会引发男生们的欢呼雀跃。仿佛为了寻求高三苦闷日子里一点乐子,他们居然争先恐后地要做侵犯隐私的事情。
我五雷轰顶,吓得从座位上弹跳起来,飞速跑到杨思课桌前抽出那本书。男生们的脚步已经近到教室门口,我没有时间翻找那封信,只能手抖腿抖地把整本书一股脑塞进物理试卷中,装作若无其事地从后门踱步出去。
物理老师恰巧从走廊对面走来,看见我就招招手,示意我把那叠卷子带去他办公室。我深一脚浅一脚地跟着他走,在转角处突然灵机一动,「老师等下,我扔个垃圾。」
我拐进楼梯间的垃圾箱,迅速将整本书都投进去,嘭的一声,传出回音。当时我还不知道,那在黑黢黢的楼道中被反弹了几次的坠落声,彻底关闭了我此生可以做一个完美无瑕的好人的机会。
我有机会说出真相,但我没有。
杨思找不到书,焦头烂额地耽搁了几天,接下来被图书馆通报批评,又被罚款,也持续了几天。
在那段时间里,我唯一确定的就是,我是一个软弱的人。我害怕被杨思发觉,我为了一封情书扔掉了他的书,我害怕被父母知道,我在学校里没有一心学习,而是偷偷喜欢上了一个男生,我更害怕被老师知道,因为每个老师对早恋都三令五申地禁止,而班主任已经答应给我写推荐信,她是一个极其古板的中年女老师,对早恋讳莫如深。她说过,我是她最得意门生……
我最终对杨思说,我借你五百块吧,不过我可要收高利贷哦,五分利,等你有钱了还我!
我故意说得轻盈,笑嘻嘻地开玩笑,想让他相信我对此一无所知,只是一个普通同学帮忙,还带了点见钱眼开的性质。仅此而已。
从此我还特意与他保持距离,仿佛是为了自虐般地惩罚我试图告白的心迹。
在学期结束后,我再也没有见过杨思。听老实说,他因为身体原因休学了,想必也会错过这年度的高考。
我无数次催眠自己,用惊人的强力意志让自己相信,我和杨思只是普通同学。所以当我第一次见到伊莎贝尔黄时,我深信自己没有说谎。因为我已经说服了自己。
唐露时隔数年叫醒了我的催眠。我的梦结束了。
我以为这桩悬案已经有了答案,但唐露又寄给我这样一份包裹。
我拿着那封信和那盒磁带匆匆走进卧室,反锁上门。打开信笺。是唐露的笔迹。
「傅芸清,对不起。我想和你说对不起,是因为,我以为你是唯一一个篡改回忆、美化自己的人。原来我也是。」
「在搬家整理东西的时候,我发现了这盘磁带。你可能早就不记得这磁带是干什么的了。这是你和杨思当时准备英语演讲比赛时训练口语录制的磁带。」
「为什么会在我这里?因为我偷偷拿去听了。听完后我并没有还给你。」
「好了,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这个秘密是关于我的。」
「你此前问过我,怎么知道杨思弄丢的书是你的。因为我看到了你的情书夹在里面。而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我非常非常喜欢杨思。」
「我是不是伪装得很好?可能是我在高中太籍籍无名了吧。没有人在意我,也不会有人发现我的心思。说来也巧,在你塞情书后的当天,我也恰好打开了那本书,我看到了你的信。虽然你没有在信封上署名,但我一眼就认出了你的笔迹。」
「那一刻我真的好讨厌你啊。为什么你要抢我也同样喜欢的东西?为什么你还比我早一步?于是我把我的信又放了回去,然后告诉了班级里的某个男生,说杨思课桌里有情书。」
「我以为我可以令你出一次糗的。是,我和你是好朋友,但我们也是情敌。你可以理解的吧,在青春期的某一刻,我们一定都憎恨过某位好友。对不起,虽然我想现在道歉也无济于事了。」
「当杨思在全班找那本书的时候,我就知道,一定你是惊慌失措下丢掉了。可是我没法指控你,因为这会揭露出我也曾动过他的课桌。在未来的数十年里,我一直说服自己全情责怪你,如果你没有丢掉那本书,杨思也不会被三倍罚款,他也不会为了一点点钱去造船厂打工,那么他也不会得了石棉肺。」
「我看见了那盘磁带,我才想起了所有事。我想起了在十几岁的时候我曾经如此嫉妒你,厌恶你,以至于即使只能小小地惩罚你一下,我也愿意做。」
「杨思因为工伤而错过了高考,令我和你都失去了他的联系。我虽然遗憾,却也有一点窃喜,那就是你和我又重新回到同一起跑线了。即使结婚,生子,和杨思相隔万里,我总觉得,还有机会的,像是一个遥远的念想。直到前几年你找到我,告诉我杨思过世了,我才惊然发觉,这次是真的,我们彻彻底底失去杨思了。」
我发现我在发抖。
因为我连那张薄薄的纸都快拿不住。
我呼吸急促,粗糙的空气灌入喉咙,剧烈摩擦着肺部内壁,那从胸口贯穿的疼痛感令我只能定在原地,像在张着嘴诡异地无声大笑。
我觉得我被老天戏弄了。
这件事到底还有没有最终的答案,为什么一环接一环,我被吸进了真相的连环套里。那个只存在青春时期的朦胧少年,除了一张面容模糊不清的毕业照,我没有关于他的任何资讯和凭据。他真的存在过吗,我真的喜欢过他吗,他真的在大洋彼岸过世了吗。
我冲出卧室,发了疯一般地翻箱倒柜找录音机。
丈夫疑惑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来,「哎你找什么啊?」
「录音机。听磁带的那种录音机。」
「哈?你们工作怎么还要录音机啊?」丈夫困惑更深了。
「找到了。」我尖叫一声,又冲回卧室。
那盘磁带看上去年代久远,那卷黑色的塑料带纤细脆弱,仿佛吹弹可破。我小心翼翼地将它放置在卡槽里,啪嗒一声,严丝合缝地扣住了。
深吸一口气,我郑重地按下播放键。
一开始是刺刺的噪音,我心跳加剧,像是要迎接一个久违重逢的挚友从机场的到达通道里走出来,忐忑而激动。
杨思的声音出来了。他在念一段英文课文,语调好听。
我发现自己无法克制地在簌簌流泪。那无色无形的声音,让他的死亡具象化起来。
那个声音的主人,已经过时了。
那个我曾经酸涩地、拘束地、姿态僵硬地喜欢过的男生,已经过世了。
事实上,在我的记忆中,他早就消散殆尽了。我根本不记得他,不记得他的一言一行,他的一颦一笑,不记得我和他一起做过的傻事,也不记得我和他玩笑般说的高利贷。
我只是他生命中一个短暂过客。
只不过我没想到,我的一个无心之举,却成为他短暂生命中的致死原因。
而他,却在我不知道的世界里,默数着时间,在去世前连本带利地还给了我。
我听到英文课文的末尾,我恼人的声音响起来,叽叽喳喳地,仿佛在反驳他。
「哎呀,你那个单词重音又放错了,应该是这样——」
「等会儿你倒回去听,我念得没错啦。」
我把自己甩到床上,全身酸涩如同被捶击过一番。耳朵湿湿的,眼泪一直倒流进去。
磁带还在播放,十七岁的我和杨思又反复练习了一遍各自的演讲稿。然后整个空间浸入到了白噪音。
完全的寂静。
像是整个宇宙被黑洞吸去了所有的音量。
在磁带转动到底前,我听到啪嗒一声,然后有一个熟悉的声音浮上来。
「傅芸清,我喜欢你。」
作者:叉烧包小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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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2-07-15 11:07 · 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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