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特别恶心你,让你三观尽毁的事? - 知乎
2023-07-09T00:00:00Z | 21分钟阅读 | 更新于 2023-07-09T00:00:00Z
我在地铁上看手机。
⼀条碎花裙子撩过我的脑袋。
当时我没当回事。
后来我社死了,工作丢了,女朋友跑了,家⼈也被网暴。
原来是那条碎花裙子的主⼈,说我偷拍她裙底。
简简单单⼀条小视频,让我失去了⼀切。
杀⼈是不可以的,但是诛心我会。
我就想让她感受⼀下,什么叫活着比死了还难受。
1
我被⼈肉网暴了。
全互联网疯传我的特写视频。
然而踏实敬业的我,仍然蒙在鼓里。
公司要把我开除,我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当时我正兢兢业业地敲代码,总监叫我去老板办公室⼀趟。
我特么还以为我要升职了。
老板办公室,我⼀年进去不到两次。
我这次进去,里面烟雾缭绕。
老板好像发愁得很。
「你给公司带来多⼤损失你知道吗?」
损失?
我记得上个星期才给公司挣了个专利奖……
这从何说起啊?
老板把显示器往我面前⼀转,我看见了满屏飘绿的股票。
这特么跟我有关系?
他吐了口烟,说道:「你的杰作啊……你自己走吧。看在平时表现不错,就不扣你工资了。自己去财务室结⼀下。」
我晕头转向,问老板到底出啥事儿了。
老板有气无力地摆摆手,让我去刷刷短视频,说刷完我就懂了。
「老板……」
「滚!」
十分钟不到,我抱着⼀堆废纸坐到了公司楼下。
太阳很烈,我像个傻叉。
收废品的⼤妈过来问我:「还要吗?」
我直接递给了她。
她看清了是我,拿走了废纸的同时嘟囔了⼀句:「活该,小畜⽣!」
卧槽!
怎么⼈⼈都针对我?
我打开了手机,打算叫个回家的车,看见了头条推送:「优创公司发声明,称已开除偷拍事件男主角邓恩铭,以后会对⼈才品行把关。」
我上新闻了?
还是头条的头条!
我点进去,看到了自己打马赛克了又好像没打的脸。
评论区⼀堆⼈拍手称快,像是每个⼈朝我脸上吐了⼀口唾沫:
「开得好。」
「网暴就是来整治⼈渣的。」
「这种猥琐男不能判刑吗?」
我干了什么?
开除、网暴、判刑成了理所当然?
我往下滑,找到了事件源头:女主⼈公发表的小作文——「我在地铁站被偷拍了裙底」。
那个霸道女?
2
前天,我坐在地铁座位上玩开心消消乐,被⼀条⼤裙摆甩到脸上。
手机都被裙摆淹没了,还掉到了地上。
随后,她就转过身对着我的脸拍特写视频。
她问我:「你偷拍了什么?」
谁要拍你啊!
「我玩消消乐呢!」
这⼈不道歉就算了,还污蔑我偷拍她?
「给我看看你相册!」
「凭什么看我相册?你凭什么拍我啊?」
本来上班就很累,我心里涌起⼀股无名怒火。
「你没有偷拍为什么不让我看你相册?做贼心虚了是吧?」
「你没证据说我偷拍你,为什么要我给你看相册?你他……」
本来我想骂⼈,但看她是个小姑娘,我憋回去了。
争执不到两分钟,我到站了。
当天气得没吃早饭。
现在网上的说法成了我心虚跑路。
我怎么会受到这窝囊气?
3
打车回家的路上,女友来了电话。
我正愁⼀肚子苦水没处倒:「凡凡,我可真倒霉,前天我遇到⼀个女的……」
「够了,我知道了,我们分手吧!」
「凡凡你听我解释……」
「你可真能装!还解释……要不是网上闹这么⼤我都不知道你是这种贱⼈!你可真让我恶心!」
她挂了。
还把我拉黑了。
我手贱地点开了朋友圈——
房东转载了批判我的文章,还表态:
「知⼈知面不知心。」
我是不是社死了?
4
是的,我社死了。
连招聘网站的公司,都在我投出简历后拉黑了我。
除了换个星球,我没有别的出路。
你们⼀个个的都成法官了啊!
我现在如此处境,那么女主角呢?
我找到了当事⼈女主角的微博,她已经算是网红⼀个了。
她的微博叫「胡作非为的小狐狸」。
真够胡作非为的。
微博内容最近两天⼀直在讨论这件事,围绕着「女性权益」「偷拍定刑」「网暴合理」……⼤讨特讨。
她成了舆论中心,流量霸主。
事件当天,她不仅把视频发在了短视频平台上,也发了微博。
微博配合了如下文案:
「为什么我会发现他拍了我呢?因为他的手机掉在了我裙子底下,我的脚边。正常情况下谁的手机会掉到女性裙底?」
「我感到了有东西碰在我脚踝上,回头看的时候,他已经捡起来了。」
「他看起来非常警惕,感觉不是第⼀次作案。」
「不过我的也反应很快,马上掏出了手机拍他。所以他没有敢二次作案,甚至心虚地跑了。」
「虽然我觉得我刚进地铁⼀小会儿,而且他的手机也掉了,应该没有拍到什么。」
「但是我依然认为有必要曝光这个⼈。」
「虽然这次我的权益没有被侵犯,但是下⼀次受害的女孩子可能不会这么幸运。」
「我维护的是每⼀个女孩子的隐私权。所以希望更多⼈能站出来发声!」
她的拥护者数不胜数,全部对我要杀要剐。
可是她说了什么混账的话?
「正常情况下」?
「他看起来」?
「感觉不是第⼀次」?
「应该没拍到」?
「虽然我的权益没被侵犯」?
根本没有直接证据对我指证,但是已经引起了全民网暴!
我拨打了报警电话,警方告诉我只能调解。
我打给了律师朋友。
朋友告诉我:「你可以起诉她侵害你名誉权。可是以现在的情况看,舆论对你非常不利。可能起诉之后会加剧对你的网暴。我的建议是,和解。」
和解?
我摇摆⼀天。
面对最后⼀个被看到名字后无端拒绝的公司,我崩溃了。
我得活下去,还得养家糊口啊。
5
我咬咬牙,心想,⼤丈夫,能屈能伸!
我⼀夜没睡,私聊她的微博,打算联系和解。
我斟字酌句地写完,自诩真诚有礼:「女士你好,我是你的『偷拍事件』男主角。」
「因为你的拍摄与扩散,以及自我揣测与污蔑,已经对我的⽣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我现在失业社死,社会名誉毁于⼀旦。」
「我希望你能和我私下和解,就『偷拍事件』做出最终认定,而不是仅靠臆测与网暴对我进行单方面侵害。」
第二天⼀早,她就回应了。
但不是在聊天框里。
我念叨了⼀夜这件事,⼤早上六点多我就拿起手机看消息。
我点进了和她的聊天框,没有丝毫动静。
然而头条热搜就是「邓恩铭 私信」!
还特么爆了。
我这辈子也没想过自己能这么火!
我点进去,看到了「胡作非为的小狐狸」在置顶上。
她把我的私信挂了。
幸灾乐祸地笑话我,说我「狗入穷巷」。
评论区不乏贬损,说我「面相丑陋,就是因为内心猥琐」。
「他社死不是应该的吗?」
「嘴硬鸡儿短就是这个样子。」
甚至有⼈说:「针对这种⼈渣,网暴应该合法化。法律不管的事儿,我们管!」
词条广场上更有甚者,是我投递简历的公司,想在这时候踩我⼀脚吃⼀口⼈血馒头:
「这个邓恩铭还投递简历到我们公司了,HR 以理念不合婉拒了。仁义礼智信是做⼈的基本要求,更是公司行为的至上准则。」
评论下面纷纷表态:
「干得好」。
「以后买你家电器」……
好⼀场吃⼈不吐骨头的狂欢。
我更加社死了。
我受不了这种侮辱,怒而对线。
直接发了微博:
「⼤家好,我就是邓恩铭。」
「我想问所有⼈⼀个问题。」
「在你们没有证据指证我的情况下,为什么认定我存在偷拍行为?」
「为什么所有⼈默认可以对⼀个没有被定罪的⼈随意侮辱?」
「为什么所有⼈认为我的社死状况是理所应当?」
为了引发流量关注,我直接艾特了「胡作非为的小狐狸」。
果然,评论⼈潮汹涌而至。
「胡作非为的小狐狸」首评且被顶到了第⼀的位置:
「还十万个为什么,为什么你自己不知道吗?你没偷拍为什么跑?为什么不自证清白?」
评论区其他⼈更毫无底线:
「断吊了吗只能靠偷拍发泄?」
「如果没被开除,你是不是还在每天看着照片暗爽啊断吊男?」
我气不过在「胡作非为的小狐狸」评论区回复:
「为什么不是你用证据指证我,反而要我自证清白?」
但是她的回复更出乎我意料:
「难道我的权益没有被侵犯,我就不能维权了吗?」
所有⼈都说她的维权是天经地义。
说我是——「无能断吊男」。
这个侮辱梗,在我自己的评论区就此诞⽣了。
面对成千上万⼈的辱骂,我却不能对每⼀个⼈维权。
这个世界是不是要毁灭了?
我看着这群疯了的暴力⼈群,「和解」是不可能了。
不知道这个「胡作非为的小狐狸」,知不知道「赶狗入穷巷」的下⼀句,是「必遭反噬」!
6
因为网暴太甚,我去关了私信。
发现众多辱骂者中,竟然有⼀股清流,她的 ID 叫「⼀支漂流菊」。
她给了我这样的私信:
「虽然状况未明,但是我理解你的处境。远离行凶者,⼈是可以在逆境中活过来的。」
「罗雨明擅长鼓动⼈心,你斗不过她的。如果问心无愧,没必要再和她纠缠。」
我很奇怪,怎么会有这样理智温柔的⼈。
这种情况下,默认我偷拍逃跑的⼈是⼤多数。
她还说她理解我的处境……
我点进她的主页,看到了她的过去。
她说她是被罗雨明霸凌的受害者。
高中三年,她被罗雨明造谣成绩,中伤清白,甚至被拉到储物间里殴打霸凌。
她声誉尽毁,精神也遭受重创。
却没等到正义的到来。
最后是受害者远走复读,罗雨明却上了传媒重本。
「⼀支漂流菊」在该微博最后艾特了「胡作非为的小狐狸。」
这个小狐狸,原来就是罗雨明。
然而「胡作非为的小狐狸」却回复她:
「想蹭流量?证据呢?」
「小狐狸」的支持者也同样在这条微博下面狂欢:
「小狐狸为女性争取权益,你是来为女性扯后腿的吧?」
「小狐狸是被偷拍,有视频有证据,你直接捏造故事攻击小狐狸,简直女性之耻!」
同样是舆论迫害三⼈成虎,这又是对「⼀支漂流菊」的新⼀轮网暴。
「⼀支漂流菊」没有继续回应。
我相信她。
因为这种时候,愿意互相理解并继续精神支持的,绝不是置身事外的⼈。
我回复了「⼀支漂流菊」,并了解到她现在已经开始新⽣活了。
但是没有⼈对她曾经受到的伤害负责。
甚至因为她主动参与这次的事件,遭受了 N 天的网暴攻击。
这期间,我接到了老母亲的电话。
「小铭,怎么有⼈联系我,问我是不是你妈妈,要采访我?」
我心里⼀惊,竟然已经骚扰到我家⼈那里去了。
「妈你别管,那都是骗子!」
「好好。你吃饭了吗?别总加班太晚了,好好休息!」
我⼀阵酸楚,告诉我妈:「妈我挺好的,过几天回家看你。」
我挂了手机,心寒之至。
流量至上的时代,谁会去体谅无辜老⼈呢?
我不能再坐以待毙了。
我不仅要讨回公道,还要伸张正义!
我问「⼀支漂流菊」:「愿不愿意和我统⼀战线?」
「怎么统⼀?」
「等我。」
杀⼈不可以,但是诛心我会。
我必须要让罗雨明感受⼀下,什么叫活着比死了还难受!
7
经过这⼀系列的事,我明白了依靠个⼈是无法制止网暴狂欢的。
只有舆论才能扳倒舆论。
而舆论,在群众手里。
想用舆论扳倒罗雨明,必须要改变⼤众对她的认知。
而罗雨明,正好是个欺男霸女的恶徒。
我想去了解罗雨明平时的为⼈,还有⽣活状态,于是浏览了她学校的各种贴吧论坛等等。
我无意间找到了第三个受害者——「无双小雪」。
她在该校贴吧论坛和表白墙上,控诉罗雨明在研究成果上挂名,学术造假,并且以此获得保研资格。
并且因为「无双小雪」拒绝罗雨明的挂名,被无数次无理拒绝竞赛提交。
然而她的控诉⼀次次被忽略。
唯独我注意到了她。
我在贴吧的这条帖子下面评论:「罗雨明这样的⼈,不应该获得保研资格。但是凭你个⼈的能力,对结果⼀点作用都没有。除非联合其他受害者,合力扩⼤舆论影响。」
她回复道:「怎么扩⼤?」
我发给了她微信号:「罗雨明受害者联盟。」
「无双小雪」加入进来,并且拉来了其他在校受害者。
我拉来了「⼀支漂流菊」,扩⼤了联盟队伍。
「⼀支漂流菊」拉来了另⼀个⼈——「故城有耳」。
她说:「这是当年的高中老师,被罗雨明揣测喜欢她,就向其他学⽣散播谣言。被主任校长察觉后,罗雨明说是老师的责任。因为罗雨明父亲的关系,害老师名声尽毁。」
老师说:「我只是想把该说的说出来,不希望我们成为和她⼀样的⼈。」
受害者群里的⼈数达到了十三⼈,是我没想到的。
我作为群主,第⼀个开始自我介绍:
「我是邓恩铭,⼀个被罗雨明网暴社死的受害者。」
我以为群内会骚动,但并没有。
他们甚至说:「早该想到的。」
我艾特所有⼈讲话:
「我只是要把事实讲出来,想得到⼀个公正公平的结果而已。」
「对于我们的不公平,是因为站在罗雨明立场的⼈数太多,他们已经失去了公平看待问题的能力。」
「但是⼈性的裂口⼀旦被⼈看见,之前的滤镜就会随之碎裂。」
「就像我们每⼀个受害者⼀样,即使是被污蔑损毁了名誉,但在世⼈眼中,我们已经都是恶⼈了。」
「只有让⼤众看见真实的罗雨明,我们才能拥有被⼤众公平审视的机会。」
「⼀支漂流菊」说:「没有⼈相信我口中的罗雨明是真实的。」
「不是⼤众不相信,是在现在的舆论场中,客观的实事求是的⼈根本不敢发声。我们不是空口无凭的⼈,起码我不是。我们不仅要讲证据,也需要更多的支持者,让⼤众听到我们的发声。」
「怎么做?」
「联系新闻号,曝光她的保研内幕。其他⼈逐步发声,互相引流,扩⼤声量。」
8
第二天上午。
我联系的新闻号在各⼤平台,开始推送「罗雨明同学遭控诉其挂名他⼈研究成果,并以此取得保研资格」。
我点进了最血腥的舆论场——微博,想看看新闻成果。
没想到高位热搜是「胡作非为的小狐狸 保研」。
我以为热搜内部会是她偷偷署名的内幕。
但广场上的⼈们却为罗雨明欢呼雀跃:
「接姐姐好运。」
「小狐狸保研,猥琐男社死,我们都有美好的未来!」
「优秀的⼈做什么都优秀!」
可能是新闻发酵太慢的缘故。
微博还停留在罗雨明保研成功这里。
可是我已经等不及了。
我注册了小号,搬运了新闻长图,带上了「小狐狸 保研」的话题,狠心花钱给自己买了推广。
35 万浏览量!
爆了。
舆论终于开始有了反转的迹象。
评论区的⼈们开始骚动:
「又反转了!」
「吃流量饭的有好⼈吗?」
「道德败坏的投机分子。」
「所以这就是女权斗士的缩影吗?」
舆论开始混战。
在我的指导下,「无双小雪」「⼀支漂流菊」「故城有耳」等⼈纷纷现身说法。
相较齐全的证据链,让「胡作非为的小狐狸」的社会信任度⼀落千丈。
我以为终于要沉冤得雪了。
当晚我迫不及待在微博上发文:
「舆论审判可以惩戒恶⼈,同样可以污蔑好⼈。希望⼤众的力量是助推公义的申诉,而不是助力网暴的⽣长。我可以接受警方调查,证明我自身没有任何违法污点,更没有过偷拍行为。最后,希望罗雨明女士可以就『偷拍事件』给我⼀个公道,给公众⼀个交代。」
我本以为自己可以趁着「胡作非为的小狐狸」翻车的时候翻身,再卖个惨,或许还能以此获得些许怜悯。
然而,我错了。
关于罗雨明的反转原来和我没有关系。
这件事并没有洗白我,而是变成了⼤众口中的「黑吃黑」。
我没想到舆论风向会是这样:
「不是她黑了你就成了好东西了。」
「这么多天了,该删的早删干净了吧?」
「要不是你丢了工作你会主动『证明清白』?」
「早干吗去了?自证也是有时效性的!」
「趁机踩⼀脚更说明你的腌臜断吊男!这辈子别想翻身!」
我⼀下子心梗了。
这些评论是我⼀个⼀个看着出现的。
每⼀句话都在杀死我。
我连自证清白的机会都没了?
这辈子别想翻身?
甚至有⼈向着她,没⼈向着我。
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我才知道,网暴的凶手并不只是「胡作非为的小狐狸」,而是推波助澜的每⼀个⼈。
KOL 的傲慢和粉丝的愚蠢,可以联合起来杀死每⼀个⼈。
你的社会性死亡他们是喜闻乐见的。
因为,他杀了你,却与他无关,这是多么让⼈兴奋的事。
原来想要伸张正义,不仅要推翻罪魁祸首,还必须要推翻网暴的恶行!
不过我并不担心,因为好戏还在后头。
9
我通过警方,去联系了当地的地铁部门调取监控。
我自证清白,不是因为应该自证清白。
而是想要告知所有⼈,无端地污蔑是错的,网络审判并非正义!
也在这两天,「胡作非为的小狐狸」又出来胡作非为了。
这正是我等待的机会。
作为⼀个惯犯,她再次出现在热搜榜上。
我怀着好奇心点进去,结果,她在审判别⼈。
「胡作非为的小狐狸」发文:
「女星陪睡上位,是否在侮辱女性权力?」
我蒙逼了。
她不是在争取女性权益吗?
现在开始辱骂女性吃流量了?
我仔细看文,心中惊悚。
「我朋友是在圈内工作的,具体不方便说。但是她算是资深圈内⼈了,告诉我讨好⼤佬上位这种事在圈内就是公开规则。」
「xx 这次舞蹈这么拉胯也说明⼀个问题,通过不正当手段上位之后,肯定对于自身业务能力不重视了。既然睡⼀觉就有资源,那谁还去提升专业素质啊?」
「但是她们这种⼈的出现,应该给全体女性⼀个警惕:她们吃着娘胎里带来的美貌红利,利用潜规则和普通女性抢饭吃,既要又要,既侮辱了女性的社会地位,又切断了普通干净的女孩子向上竞争的道路,应该被讨伐与封杀!」
「我知道以我现在的处境很多⼈会反对我。但是你们扪心自问,我说得对不对?」
她的评论区犹如血腥战场,厮杀成片,横尸累累。
这⼀波黑流量让她吃了个干净。
听说,会有很多很多钱。
而我还看不懂她为什么突然针对⼀个女明星。
于是我追根溯源,找到了源头。
某短视频 up 主吐槽某综艺节目该女星的舞蹈糟糕,而据传言多年前该女星在饭局上⼀个⼀字马直接把⼤佬拿下。
如今该女星⼈老珠黄,和小年轻比起来……
「据说」「传言」「我朋友」……现在的网络风气已经如此……
我退出了该难以言喻的视频,回到了微博上,看到了「胡作非为的小狐狸」发表了⼀条新博文:
「现在女流量的粉丝也这么可怕了吗?」
「我做过的事和你姐姐做过的丑事没有任何关系!」
「如果我被你网暴致死,你姐姐难逃其责。」
我已经不相信有⼈能够客观看待这些捕风捉影的事了。
小狐狸评论区下面支持者数不胜数,我也见怪不怪。
我这次作为旁观者看得津津有味,还在词条广场上看到了这样⼀条无数点赞的博文:
「这不是网暴,这是为女性伸张正义!小狐狸攻击的是恶臭男,xx 讨好的是恶臭男,你们难道还不知道谁才是真正站在女性这边的吗?」
「如果 xx 真的死了,那就算是自绝于⼈民!」
这种博文点赞也有 200 多,评论区不乏支持者。
但是「xx 讨好恶臭男」这件事,是谁定性的?
短视频 up 主?
小狐狸的朋友?
还是小狐狸?
不过已经不重要了。
事情发酵至今,假变真,真变假,都是这些媒体⼈的⼀句话而已。
我明白,⼈不要脸,天下无敌!
「胡作非为的小狐狸」也并没有对讨伐她的那些话语看在眼里。
她怎么会不知道自己在胡说八道呢?
她关注的,只有流量!
只要能赚钱,能吸引受众,甚至在她的阵地打起来,骂她又怎么样呢?
只要能够吸引受众,能够散播观点,能够引发舆论热潮,世⼈评价差又如何呢?
我既然想要用舆论扳倒舆论,那就要再狠心⼀点。
10
在「胡作非为的小狐狸」拥护者,和女星粉丝混战的当天。
我默默地把当天的地铁监控,在自己的微博里铺出去,从头到尾没有说⼀句话。
以前这个舆论场所有⼈都是骂我的。
而那天,有⼈发现了我的新微博,⼀个两个,竟然被女星粉丝转发起来。
她们开始为我讨公道,开始为我伸张正义。
我知道,我们互相利用而已。
但我没有顺势加入其中,而是永远闭麦。
我的目的已经不是为自己申冤了。
那些对我挥舞利器的⼈,不止「胡作非为的小狐狸」⼀个。
而他们,正在进行下⼀场施暴。
虽然终于有⼈为我号丧,可惜卷进去的牺牲者已经数不胜数。
我要为公义呐喊!
我另外买了⼀个小号,更改了用户名——「下线的失语者」。
申请了认证:社会事件评论博主。
我加入了这场网爆混战当中。
我的第⼀条博文:
「胡作非为的小狐狸作为拥有广泛关注度,并且已经在多个平台认证自媒体⼈的知名博主,在多次未知全貌、无可靠依据的情况下,对社会事件主观推断,对相关⼈员做有罪推定,致使舆论冲突加剧,甚至迫害个⼈名誉,是⼀种对媒体行业的信誉度的毁灭行为。」
「如果媒体行业全部流量至上,关注为王,随口造谣,红黑流量齐飞,将网络新闻的失真性贯彻到底,那么对网络民众的利用会⼀次次逐渐失去效力。这种败坏了⼤环境的网络行径,谁能承担结果呢?」
「媒体⼈最本真的中心思想应该是实事求是,网络民众最应该遵循的应该是眼见为实。因为你今日所秉持的⼀切,都是真正在捍卫自己的权益,宣告自己的立场。否则,你今天破坏了规则,可能明天就会因失去规则的保护被杀死。」
「今天为 xx 明星奔走的粉丝,有没有跟在小狐狸的号召下网暴『偷拍男』的⼈呢?『偷拍男』已经社死消失,而今天被曾经的你亲手推倒的⼈,是你的偶像。再下⼀个,会是谁?」
「停止网暴,把关注交给真正的媒体⼈,交给证据与法律。」
这条博文吸引了女明星的⼤量粉丝和⼤量看客,小狐狸的支持者与反对者。
粉粉黑黑,他们换了⼀个战场。
甚至有 xx 明星的粉丝因为没有网暴过「偷拍男」,觉得自己伟⼤公正。
我查了⼀些自诩理智的⼈,很多都是女明星的粉丝,而其中不乏曾经对我喊打喊杀的⼈。
原来事不关己的时候,每个⼈都可以是网暴的⼀分子。
如今,立场坚定的他们,却要为所有被网暴者讨⼀个公道。
这是每⼀个网民的缩影。
也是每⼀个普通⼈的缩影。
之后的几天,我为了增加自己的信誉度,为了吸引受众拿捏舆论,远离了事件中心,评论了很多社会事件。
我尽量撇开个⼈情绪,做⼀个客观公正的自媒体⼈。
就为了下⼀次出击的时候,能够利用受众发挥更⼤的舆论引导作用。
而「胡作非为的小狐狸」这边,却发⽣了更⼤的闹剧。
11
她晒出了女明星寄给她的律师函,挑里面的字句批判,吸引流量:
「……侵害名誉,⼤家都知道名誉权就是流氓权,明星到处都有⼈说,她想告谁就告谁啊,欺负我小老百姓……要是最后告的是侵害名誉权,那就呵呵哒了……」
律师函上的「诽谤、造谣」她只字不提,只提取了这种让⼤众兴奋的点。
在我看来,似乎她已经不在乎这点儿信任度了。
这种红黑流量通吃的套路,她玩儿得很转。
在我发表其他社会问题评判的博文下面,评论区有⼈问我:
「对于小狐狸收到女明星的律师函,你怎么看?」
「这⼀点,要看她的流量饭是怎么吃的。今晚有时间赶个稿子,明天讲⼀讲。」
当晚,我顺势而为,挑灯夜战,盘点了「胡作非为的小狐狸」起家之路。
写到第二天日出东方,我发表了长篇⼤论《⼈血馒头能吃几次》。
细究了小狐狸发起舆论攻击的⼀系列手法:捕风捉影,空口无凭,有罪推定,名誉侵害……同样的流程,不同的受害者。
甚至可能……狂欢的是同⼀批网友。
是的,我相信很多⼈就爱看这个。
文章的落脚点是:「网暴的根源,是⼈心中的恶。她利用这种恶,可以杀死每⼀个⼈。」
附和者数不胜数,他们仿佛终于见到了知音⼀般亲切。
我不知道这些理智的看客以前去了哪里。
文章爆到浏览量千万级,被女明星的粉丝奉为圭臬。
12
⼀夜之间,「下线的失语者」成了焦点媒体⼈。
我的文章《⼈血馒头能吃几次》被各⼤平台转载,成为讨论中心。
而在「下线的失语者」名气最盛的时候,我真的下线了。
看上去,似乎我做了和她同样的事——引导网暴。
只是身份对调了。
但这并不是我想要的。
罗雨明被攻击期间,我没有再发表言论。
我下线去联系了之前所有罗雨明霸凌的受害者,拍摄了视频——《没有做过错事的⼈,为什么要承担霸凌的后果?》
「⼀朵漂流菊」现在正值⼤三,不间断接受抑郁治疗。
「故城有耳」从老师变成了小摊贩,每日被城管追着跑。但他如今上有老下有小,还是要积极⽣活。
「无双小雪」因为不同意罗雨明挂名而被拒绝提交研究成果,导致半年心血付诸东流……
我……我忽略了我自己。
毕竟,社死的⼈就是没脸活在这个世上的⼈。
但是在合集最后,我们所有受害者共同呼吁:「交给法律审判,不助推网暴发展,更不要成为加害者的⼀员。」
看起来圣母。
但是,我们是在救自己。
正因为所有⼈都挥舞尖刀,不知道下⼀个受害者会是谁。
合辑完成后,我注册了短视频账号。
标注了我是「下线的失语者」。
在网民⼀如既往对「胡作非为的小狐狸」喊打喊杀的⼀个早上,发了出去。
那⼀天,我的视频号暴涨粉丝 300 多万。
我引导评论区重复我们的观点:「交给法律审判,不助推网暴发展,更不要成为加害者的⼀员。」
评论数量达到 10 多万。
我不知道我们这样做可以带来多⼤的舆论支持,但是,至此,我们已经做了我们力所能及的。
那天晚上,我刷到了女明星的热搜:「xx 呼吁」。
她呼吁了什么?
我点进去,看到了让我惊讶的⼀幕——
xx 在我短视频评论区评论了那句话:
「交给法律审判,不助推网暴发展,更不要成为加害者的⼀员。」
我很欣慰。
毕竟,她的影响力更⼤。
我返回了短视频平台,看到了更让我惊诧的⼀幕——
各种明星名⼈、自媒体⼈、新闻从业者……开始陆续发声。
是的,这是应有的结果。
让黑流量媒体⼈从互联网消失。
新闻,要实事求是。
13
我觉得应该乘胜追击。
当夜,我精神抖擞,又熬夜肝了⼀篇《真正的新闻⼈》。
盘点了优秀的新闻从业者如何实事求是,做出轰动、有时效的⼤新闻。
对比了当今⼤吃⼈血馒头的媒体行业,带领民众流量狂欢的自媒体⼈,让这种古今对比,落差更甚。
我发布长篇博文后,阅读量第⼀次破两千万。
「胡作非为的小狐狸」最后⼀次挂名上热搜,是因为账号被关闭,相关保研问题被调查。
对于⼀个常年被万千粉丝捧臭脚的⼈来说,失去账号不仅意味着失去了饭碗;
更重要的是,她失去了精神信仰。
从此之后,行尸走肉,说的就是她这种⼈。
别说保研,出了这么严重的舆情,她连学士学位都不可能保住!
与此同时,她和女明星的官司也开始了。
⼀个落魄网红和⼀个拥有强⼤经纪、法务团队的明星之间的战斗,输赢早已成为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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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官博发起了⼀项讨论:
「网暴法即将出台,你认为该法律应该包含哪些条款?」
……
「策划假新闻的新闻从业者,终身禁止再入新闻行业。」
「自媒体⼈对他⼈进行侮辱致使他⼈名誉受到损害的……」
讨论区积极踊跃,终于⼀片和谐欣欣向荣。
而我顺势做起了自媒体,针砭时弊,直播聊天。
邓恩铭是个社死的家伙。
就算网上的风向转变,我也很害怕面对他们。
以至于我直播的时候都戴着各种头套。
有⼈问起来,我就说:「我社恐。」
其实,我害怕。
害怕有⼈说:「虽然她被抓了,但你依旧不是什么好东西。」
我似乎只有⽣活在面具之下,才能堂堂正正做⼈。
基于「网暴」这个舆论热点,⼈们自然而然地讨论起「实名制上网」这件事。
在我直播的时候,有⼈问我怎么看。
我思考了很久,实名制上网,会让更多⼈笑脸相迎。
就如同⼤多数⼈不敢在⼤街上公然骂⼈⼀样。
当然,是因为有秩序的维护。
我说:「如果网暴法出台的话,我愿意在阳光下行走。」
我摘掉了脸上的面具。备案号:YXA1Bvzm2jGI4wNN4Qc5b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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